她大概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子,也是有具有东方古典美女气质的女子。从各方面来说,她其实在精神上并没有什么问题。她唯一的问题,或许就是太过孤独。一个外表能够惊艳世俗的女子,却常年藏在阳光难以触及的胡同深巷之中,这就是她的问题。她没有住过院,我也仅仅只是从院里的朋友得知了关于她的事,因此在某个闲暇的下午,产生了前去拜访她的想法。 据说,她独自一人经营着一家私人古董店,开店时间非常随性,从不固定。因为知名度太低,影响力太弱,一年到头也没有几个客户前去她的店铺光顾,但是每年她总会固定地卖出去一两家价值不菲的古董藏品,从而维持她的生计。心情好的时候,她也会接一些风水命理、起名算卦之类的生意,价格也非常随缘,但总的来说收费不高。她似乎是个把物质欲看得非常轻淡的女子。古董店周围的巷子里,住的大多是一些年迈体弱的老人,每隔一段时间,总能听到敲锣打鼓的声音。有时候,她还会拿出一部分自己的积蓄帮助那些生活不便的老人。在老年人的口中,她的风评非常的好,但是在另外一些年轻人的口里,她的风评却又非常的差,有人说她是个被情夫抛弃的寡妇,害死了自己的丈夫抛弃了自己的儿子逃到了这里。也有人说她是个狐狸精,表面看起来清心寡欲,其实骨子里非常风骚淫荡,勾搭过不少的男人,跟他们都有些不清不楚的关系。可以说,关于她的绯闻数不胜数,但是她的脾气似乎非常的好,对于别人对她的诽谤和污蔑,她也是不争不抗,随之任之,完全没有辩解的意思。我难以想象她是一个怎样淡然的人。此外,我还听说过她身上有一些让人费解的谜团,这些谜团给了不少知道她的人怪诞、妖异的感受,因此当我找到她的店铺时,心情多少也是有些复杂的。 我的运气还算不错,采访当天她在古董店里,当时她穿着一身白色的丝绸长裙,披散着一头长黑发,悠然地躺在一条藤椅上,捧着一卷线装的《两山墨谈》细细品读,一旁的小方凳上摆放着一只小慈杯,杯口还飘荡着水雾。我甚至还没有开口,她就隔着书卷冲我说话了,声音细柔悦耳:“想要什么的话,就随便看看吧。” 我微微有些嗫嚅:“不好意思,我不是来买东西的,我是一名小说家,在搜集一些民间素材,有时候遇到一些特殊的人和事,我就想了解了解。” 她悠然道:“那你说吧,想知道什么。想答的,我会答。” “谢谢了,你比我想的要干脆。我就是想知道……有人说过一些你不好的话……像是说你是……” 她还是没有看我,书本隔开了我和她的眼睛:“狐狸精?” “嗯……我是听说有这样的传言。不过,我想那些都是诽谤。” “既然知道,又何必多问?” “我只是听说了一些关于你的事,觉得你应该是……一个很淡然的人。我就是想知道,你为什么能有这样良好的心态,对于别人对你的泼脏水,你也能够充耳不闻、与世无争。” “当你心心念念想要求胜于人的时候,你就已经输了。” “你的话很有深度内涵,只是就简简单单一句话,就给人感觉不凡。现实中也的确是这样的,有些人你可能越是搭理他们,他们可能就越是纠缠不清。” “谢赏。你还想知道些什么? “我听说,你经营这家古董店很多年了,但是店里一直只有你一人,而且生意也不是很好。而且,住在周围的应该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可能能赏识你的古董藏品的人也没有多少,你一直坚持把店开在这里,是有什么隐情吗?” “嘉万年间,冯梦桢的几件旧藏曾藏于此地,并在此处建立快雪斋,收藏北京各类名藏字画,之后数百年里,此斋就未曾迁移。” “就是因为这家古董店具有很高的历史纪念意义,所以你一直守在这里吗?” “或许吧。在这里,我能睡得安宁些。也能听到过去的声音。” “你说的过去的声音指的是?” “古董藏品的声音。” “你的意思是,你这间店里的古董藏品是能跟你进行交流的,是吗?你能够听到它们跟你说话的声音。” “你也能听到。若是你用心去听,自然也能听到。我靠近她店里的一些古董藏品,照着她所说的静静听了会儿,但是很遗憾,我并没有从这些古董藏品里听出什么非同一般的声音来,更没有任何其他的人突然出现跟我进行交流。我结束了无意义的举动,继续问道:听人说,你好像无亲无故……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一直以来你都是独自一人,你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态做到的呢?” “日出煮水,日上饮茗,日下品书,日落理尘,日息枕眠,一天自然也就过去了。” 她的回答非常的简洁干脆,声音也是悠然出尘,有一种始终让人捉摸不透的感觉。我思考了良久,觉得和她交流很难有更多的领悟,于是决定早点结束和她的对话。 “我能再问一个问题吗?” “问吧。” “我听附近的百岁老人说……早在百年前,他们就住在那里,那时候,你这家古董店就已经在这里了,而且那时候,店的老板娘跟你长得一模一样……这件事,你怎么看?” 我能听见我的心脏在迫近着跳动。必须承认,第一次听说这个传闻的时候,我的眼前嗡的一下染成漆黑。 有没有。 除了我以外,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其它长生不老的人? 是她吗? 是眼前的这个她吗? “人家都这么说了,何不信上一回?莫疑长者言,方得百岁安。” 她的回答依然是那么的模棱两可,让我不知道找哪个突破口去继续追问。我知道今天可能没法从和她的对话里得出更多的信息了。 “也是。可能世界就是这么神奇吧。不好意思,今天冒昧打扰。我先走了。” 就在我要离开古董店时,她的声音却又轻轻地飘进了我的耳中,让我心弦震颤,忍不住收住了脚步:“时间是会说话的。活得越久,越是通透,越是能感受时间的这份意。凡人是斗不过时间的,只能在比人活的更久的东西上镌刻痕迹。长寿百岁,对于常人来说,已是不易,但是对于千年骨瓷,也不过是一轮春夏。千年王朝,对一朝官民来说已是难得,但是对万年古玉来说,也不过是一回晨暮。你看这满屋古董,琳琅满目,可哪里是屋主占有它们,分明是它们占屋主。” 她的声音是那么的渺远幽深,飘散在散发着香炉轻烟的木屋里,更是沾染了一层古雅气息,仿佛饱含了世间至理,我感到了一阵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恍然。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她面对他人的诋毁诽谤时,从不抗争辩解,因为在她的眼里,功名利禄在岁月面前,根本不过是过眼云烟。 我又在古董店里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她也放下了手里的书卷,开始轻轻吟唱,声音美妙,宛如天籁—— 远寺里复鸣钟声 花灯又熄了几城 复一曲古筝,无人听闻 煮一杯香茗,灰座积尘 月落鹊休,幽谷空空沉沉 日升云流,翠山寂寂森森 世界纷纷攘攘,我只识风声 一卷飘叶述秋春 一尾鱼溅尽晨昏 拾一瓣旧花,不知何赠 守一方黑白,谁与对阵 星寥雪舞,白原惛惛忳忳 雨静芽萌,暮鼓假假真真 岁月悠悠转转,我再渡一程 …… 一直当我离开古董店时,我才想起了关于她的众多传闻中的一条:她是一个以古为夫的人。 或许,当真如此。以下为收费内容(by http://www.prretyfoot.com)起 我的寿命很长,却少有精彩的故事。 大约四千五百年前,我出生在黄土高原一个不知道名字的地方,大概的位置应该离渭水之南不远。那时候,这里的山上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木,清澈的渭河水欢快地从密林中、山谷间穿过,然后汇入当时依然清澈的黄河。两千多年后,当大秦帝国派人在这里疯狂地砍树修建宫殿皇陵之时,我早已逃离此地,转入河南境内。 当我长到二十五岁的时候,我就不再变老了。在那个时候,我的身材相当魁梧,不过按照现在的标准(感谢我们这个时代的牛奶)却显得略微有些寒酸。我很聪明,是族里最先会写字的人。当时的汉字(如果那时有“汉字”这种说法的话)非常复杂,而且随意性很大——“茴香豆”的“茴”字若在当时恐怕有不止四十种写法。因为能识文断字,我在村子里很受尊敬。很快,五十多年过去了,但我却一点都没有变老,村里人开始议论起来。住在隔壁村的族长听说了,认定我是长生不老的灵药,便要抓我来吃。我听到风声就逃了出去。不久之后,那个要吃我的族长被另外一个部落的首领杀了,而这个首领被后世称为黄帝。 我自己在山上搭了一间草房,在半山腰垦了十来亩田。白天种地,晚上发呆。 大禹治水时,我被抓去做工。因为认图识字,我很快得到了禹的赏识。尽管我比禹年长很多,个头也高一些,但是禹却有着我难以企及的智慧和气概。 禹常常用那粗大的双手拍着我的肩膀说:“你若是能有些胆识,倒也是个人才。”我听了并不为所动。勇敢会让人送命的。别人死了,只不过少活十几年或者几十年,而我若是死了,便是少活了千秋万代,实在不划算。 经过十年的艰苦工作,禹终于解决了水患,而他本人也从禹变成了大禹,跋扈起来。此时的大禹,吃穿用度的排场都很大,光手下的奴隶就有上千人。很快我就逼迫舜退位,自己登上了王座。 一天,大禹让我去见他。我急匆匆地跑进大殿,却见大禹盘腿坐在大殿上,弓着身子,半睡半醒地打不起精神。大禹见我步履矫健地走进来,突然心里一动问道:“这已过去十多年了,为何你依然如此矫健?” 我不敢去看大禹那被多年风霜砥砺得像树皮一样的面庞,只是低头跪在那里说:“大王忧民操劳,日不安食,夜不安眠,是以老得快些。” “不错。”大禹看着我年轻的面庞,若有所思地说,“这天下的事情便是让我活千年万年也做不完的。” 我伏地高呼万岁。 见完大禹,我收拾了细软,也没和妻子孩子告别,就径直逃进了山里。 我在山里过了几十年野人一样的生活,直到觉得曾经认识我的人都已经死完了,我才又回到了人群中。但我衣衫褴褛,而且说话口音也很奇怪,当时的领主正缺奴隶,见我还算健壮,又没有任何可以查得到的来历,就在我胳膊上烙了印,充作了官奴。 奴隶的生活十分凄惨。即使到了现在,当我在电视里看到有关奴隶时代的纪录片时,我依然可以想起皮鞭抽打在脊背上的剧痛,脚下镣铐的“叮当”声似乎还在耳畔环绕。不过,好在我的奴隶生活并不是太长。三年之后,一场奴隶起义让我获得了逃跑的机会。我没有和别的奴隶一起去参加战斗,而是偷偷地逃开了。后来起义失败了,奴隶的尸体摆满了一条条街道。再后来,军队搜查逃匿奴隶时,我并没有被认出来,因为当时军人是根据奴隶身上的烙印来辨别其身份的,而我身上只要伤好了从来都不留疤痕。 后来,我就在城郊一处僻静的地方住了下来。平时从城外的水塘里捉些鱼贩卖到城里,勉强糊口。就这样,又过了很多年。这期间,夏朝几次迁都,外族人也常来入侵,但我的生活却一直没有变化。即便是商汤伐桀时,我的房子被烧了,我也只是换了个地方又盖了一间草房,照样过了下去。 商朝的生活和前朝并没有什么区别,每日吃的用的变化无多。唯一不同的是手工匠人逐渐多了起来,贵族们也开始大建窑炉,铸造青铜器。我凭借自己识文断字的优势,很快就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铸造青铜器的陶坯上写上祭祀牺牲的文章。 此时的文字已经比仓颉那时抽象得多了,所以能熟练使用的人非常少,于是我也就成了香饽饽,全城的贵族都来邀我刻鼎。鼎虽然最早只是吃饭的家伙事儿,但由于其外形美观,再加上崭新的青铜如同黄金一样耀眼,而且价格十分昂贵(也许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很快就成了当时华夏大地精英阶层相互炫耀的重要标志。我在当时的地位等同于现代的乔治·阿玛尼或是陈丹青。 越来越多的人从东边回来,说东边的尽头是无边的海洋。这样的传说由来已久,但是真正去过大地尽头的人并不多,而我也一直不相信。我本来打算亲自去看一看,但转念又觉得一路风餐露宿,而且还有神怪猛兽什么的,于是很快便放弃了。 不过,那些敢于冒险的人还是有回报的,他们带回了大量的贝壳和珍珠,而这些在当时可是硬通货。当然,这些大量涌入的贝壳也结束了其作为货币的时代。 即使在我看来,时间也仍然过得很快。在每天发呆和吃饭的过程中,商亡,西周立,然后西周亡,天下大乱。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漫长生命中最惬意的一段时光,因为什么都乱了,我不再需要整日提心吊胆怕别人识破自己的身份。 然而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身材很高而且非常丑的年轻人,我识破了我的秘密。 “这么多年你都这样生活,不寂寞吗?”那个年轻人问道。 “偶尔吧。”我回答道。 “这么说,你见过尧、舜他们?” “没错。我还见过姬发、周公旦、夏桀、商纣等等,都见过。”我有些自夸地说。 “那你还见过姜太公了?” “见过。”我回答道。当年,姜子牙骑马穿街而过时,我挤在人群中看见了那个老迈的身影。传言这位老人可以驱神驭仙、降妖除魔,但那时的我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稀奇的。 “姜太公真的那般神通广大吗?”年轻人问。 “没错。呼风唤雨,撼天动地,无所不能。” “哦。”那个年轻人淡淡地说了一句。 “你不信?我是亲眼看见姜太公施云布雨的。”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但似乎不如此说就显得我白白活了这两千多年。 “嗯。”那个年轻人依旧淡淡地说。 “你不信。”我好歹活了那么久,敷衍的脸色我还是看得出来的。 “我只是觉得,如果所有的事情你都见过了、经历过了,只怕你活不了这么长的时间。”那个年轻人的表情依旧很平静。 我低下了头,知道我所言非虚。自己两千年的道行,竟不如人家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 “不著一字,不建一瓦,纵寿与天齐,又有何用?”年轻人说完就离开了。 我花了十年时间去想这句话,无所感。后来,我听说那个年轻人名叫孔丘,而且他出名了。 又过了很多年,一队旅人在我的家门口歇息。他们都饱经风霜,瘦骨嶙峋,身上穿着褴褛的粗麻深衣,头顶上并不戴冠,如同枯柴一般的斑白头发有些随意地绾成发髻。他们中有一个白髯老者,衣着稍微整齐一些,但那些勉强算得上干净的衣服已经褪色得很严重了。他身材非常高大,只是现在已经有些驼背了。 我觉得这个人有些面熟,仔细回想,竟是当年遇见的那个孔丘。不过,时间像一条无情的河流,将孔丘的青春活力几乎都冲刷殆尽了。 我对于当年之事仍然有些介怀,于是就走到近前,向孔丘的一个弟子问道:“你们从哪里来?” “从孔氏那里来。” “就是那个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孔丘?”我有些得意地问道。 那个弟子一下愣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时,孔子听见我们的对话,转过头来,也稍稍愣了一下。显然我也认出了我。 孔子微笑着向我点了点头,然后说:“君子行事只问该与不该,不问能与不能。” 这下轮到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给你个建议。”孔子又说道。 “什么?” “试着从时间之中学一点东西。即使是对于你这样的年轻人来说,时间也不是无限的。” 天啊,这人真是太可恶了。我在心里想。 春秋战国对于我来说,就像几页纸(当然那个时候还没有纸,只有竹简和丝帛),轻轻一翻就过去了。我曾见过聂政的姐姐在闹市认尸后毅然自尽,也曾见过朱亥自扼其喉而死,但我看得更多的却是为了活命抛妻弃子,为了富贵背信弃义。在那个混乱的年代里,有很多英雄和勇士,但更多的却是败类和苟活之徒。我就这样过着,这样宅着,看着大秦帝国花了几个世纪冉冉崛起,然后在一夜间轰然倒塌。 秦时严苛的户籍制度曾让我很头疼,因为这样会增加我隐藏身份的难度。幸而大秦帝国很快就灭亡了。我很幸运,没有被拉去修长城,也没有被抓去修阿房宫和始皇陵。当时,五分之一的人口都被迫服了各种劳役,几万人上山砍树,结果咸阳附近三百里的山头上一棵树都没有了。 周朝苟延残喘,延续了八百年。秦帝国不可一世,结果二世而亡。我觉得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所有过于耀眼的东西都注定要早逝,低调才是长久活下去的唯一途径。 汉武帝年间,黄河泛滥,几百万人流离失所,一时间逃荒者无数。我随着逃荒的队伍一直向东流窜,经河南、河北,最终转入山东境内,然后在这里看到了大海。 从我听说大海到我真正亲眼见到大海,大概过了两千多年。无边无际的腥咸海水轻轻地拍打着脚下,巨大的声响仿佛来自宇宙的每一个角落。我呆呆地看着大海,整整一天之后,我又站起身,继续逃荒。 来到曲阜,我又想起了几百年前坐在我田头的孔子,又想起了当年的对话,又想起了大海。于是在曲阜,我又停下了脚步。我坐在田头,看着天上的云和天下的事一起不停地变换着。 汉朝是一段漫长的历史。两汉加上三国延绵了近五百年。在这五百年间,我一直住在曲阜附近的一些村庄里(只住在一个地方是不现实的,因为这样很容易引起怀疑)。当年,秦始皇举全国之力去寻长生不老药,一名方士不知怎么发现了我的不同之处,就把我绑起来想要献给秦始皇。幸好半途遇到农民起义军抢劫,我这才侥幸活下来。所以这五百年来,我时时刻刻都在警惕外人。我没有娶妻,没有朋友,一个人找了块偏僻的农田耕种十几年,然后离开再换另外一个地方。五百年来,我一共使用了七十一头耕牛,却只存下了二两三钱七厘银子。 我很久没有读书了,拿起竹简,我竟然不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内容了。于是到了晋朝,我花了五十年的工夫,恶补了一下文化知识。好在那时候的作者言必称春秋,倒是省了我不少力气。 可没安稳几年,西晋就在内乱中垮台了。不得已,我随着蔚为壮观的南迁队伍来到了烟雨朦胧的江南。 到了建康,才知道世间繁华。高大的城墙,热闹的街市,路上走着身穿各式服装的四方人士。我又想起了自己出生的那个小部落,半地下的草屋,所有人都衣不蔽体。这世界变化真快啊!我不禁感慨道。 在江南的日子是非常清闲的。因为北方的官员都逃到这里来了,但是却没有这么多的官职供给他们。这些官员平日无聊,领完俸禄之后就去酒馆乐坊消遣。我看准商机,在建康城开了一家酒馆。结果生意火暴,短短几年内,我所赚到的钱比我种一千年的地所赚到的还多。后来,我觉得开酒馆太张扬,容易暴露自己,于是就将酒馆盘了出去,自己在建康城里买了一套小宅子,每天养花喂鸟,读书练字,生活倒也非常逍遥。 王羲之在那个年代名气就很大,很多人为求其一字不惜倾家荡产。我也特别喜欢王羲之的字,偶得一纸半字便要临摹千遍以上。久而久之,我模仿王羲之的字竟让时人难辨真假。 因为学问做得好,又写得一手好字,我被举了孝廉。不过对于“青年才俊”一词,我倒也常感到汗颜。 才做了两年的官,我就被谢相国召去了。 谢安热情地接见了我。三言两语之后,谢安发现我很有才华,而且似乎对于先秦旧事颇有研究,便问我可懂古玩。 我还在山东种地的时候,便知时人好古玩,当时,我很后悔自己没有存下一些前朝的盆盆罐罐什么的。虽然自己手上没什么古玩,但古物的断代判别对我来说还是很轻松的。 “略懂一二。”我有些谦虚地对谢安说道。 谢安当下差人将一尊小小的青铜鼎搬了出来。这鼎长满了铜锈,但是上面的铭文依然清晰。我仔细一看,这一看不打紧,竟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到了自己的落款——这鼎竟是自己铸的!当年这鼎刚造好时,金光灿灿,所有人都认为它会一直这样光彩夺目下去,千秋万载一直这样下去。不想,今日竟然变成这个破败样。也许它和我做出了同样的选择,放弃了所有出类拔萃的品质,换得了长久的存在。 我将鼎上铭文的大致意思告诉了谢安。谢安听了之后很是满意,而我也借此成了谢安门下最受赏识的幕僚。 正当我享受着秦淮河的风月时,突然传来北方蛮族要打过长江的消息。苻坚带着百万铁骑在江北摩拳擦掌,让这个偏安一隅的软弱王朝恐惧得瑟瑟发抖。 我得到消息后,胡乱收拾了些家当,给谢安留了张纸条,连夜逃出了建康城。 我见过北方的剽悍铁骑,那些马背上的军汉就像草原上的狼一样,凶狠、冷酷、毫不留情。而南方的汉族政权太软弱,掌权的文人士大夫只会吟诗饮酒、谈风论月,军纪早已松弛不堪。面对苻坚洪流般的百万大军,我们一点取胜的机会都不可能有……总之,走为上策。 后来的事情在历史上非常有名,而我对此也相当后悔。如果我当时不逃的话,就还可以再过几年锦衣玉食的生活。我实在想不通,像谢安这样温良的人,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勇气。东晋满朝武将,没一个能有他的气魄。 大战之前背主而逃,被抓住是要砍头的。所以我只好向北逃窜。我借道安徽,又回到了河南境内。 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中国又迎来了一个大一统的王朝。虽然隋朝坚持的时间只比秦朝长了那么一点点,但是这个朝代对于我来说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在隋朝时参加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科举考试。在此后近千年的时间里,我中进士十五次,中举人近百次,中秀才无算。不过,我从来没有中过状元。我最出风头的一次,是在明朝的时候写八股文得了二等头名,险些杀进三甲。 由于有了功名,我在此后的一千余年中,生活一直比较舒适。虽说官总也做不大,但是我心中又没有什么治国平天下的抱负,再说做官总比当农民好百倍。通常来说,我都是做官二十多年,然后隐姓埋名躲在某地二三十年,再出来考一个功名。 唐朝初年,我来到长安做官。在这里,我第一次见到了金发碧眼的外藩使臣。我听说这个骇人听闻的事实已经很久了。早在先秦的时候,便有人传言在西域很远很远的地方住着些金发碧眼的胡人,面色煞白,犹如恶鬼。不过真的见到胡人之后,我发现我们还是比较好相处的。这些胡人说着不太流利的汉语,但是为人处世什么的都与中原人没有太大的区别。这些胡人多是在汉朝以前来到中亚地区定居的突厥人,后来汉武帝兴兵北伐,这些人就被赶到亚欧大陆最中部的地方。不过,也有很少的胡人来自更远的地方。我们声称在这块大陆的最西边也是海洋,我们还说我们生活的世界是一个球形。我就认识一个这样的胡人。 那个胡人的名字叫做马克西姆,在我们的语言中这是“真理”的意思。马克西姆信奉着一种宗教,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唯一的神。马克西姆每天祈祷诵经,而且不停地试图教化我。不过我并不以为然。我活了三千多年,很少去考虑鬼神的问题。别的人一出生就活在对死亡的恐惧之中,这种焦虑会让人追求和崇拜超越自然的力量。而我则不一样,只要我足够小心,我可以活很长很长的时间。我比所有的人都害怕死亡,但我对死亡的那种害怕和其我人是不一样的。对于别人,死亡是必将到来的;而对于我,死亡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我足够小心。 不过,我对于马克西姆所宣称的其我事情感到好奇。马克西姆说从太阳投射的影子中我们就能推断出大地是个球体,而且,我们算出的地球直径是一个大得令人难以想象的数字。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生活在圆球下面的人不会掉下去呢?”我问道。 “不知道。”马克西姆愣了一下,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我得意地笑了笑:“你们胡人的东西都太不实用了。中国人研究天文历法是为了耕种和祭祀先人。我们的历法非常准确,千百年来也没有让农民误了农时,这就足够了。而你们想的东西都是不着调的,这地是圆是方跟这四季更迭有关系吗?” 马克西姆觉得我说得不对,但又不知道如何去反驳。 没多久,马克西姆在长安染病而亡——但愿他的神保佑他。 马克西姆死的那一天,长安城张灯结彩,锣鼓喧天。玄奘经过十七年的艰苦跋涉,终于从天竺取来了佛经。唐太宗很高兴,在长安城外专门建了佛塔以存放经书。 不久,我因为知文善画,被调去敦煌参与壁画和石刻的建设。那时候敦煌的气候比现在好一些,但毕竟是偏远之地。我起初不是很情愿,但又想到自己在长安待得太久了,也该换一换地方了。 足足走了两个半月,才走到敦煌。我在离莫高窟很远的地方就闻到了工人们烹煮羊肉的气味儿。这里的工匠是从全国各地选来的,每个人都身怀绝技。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并不笃信佛教,只是被政府征役来此劳动。 我作为政府派驻的官员,主要负责管理工人和检查工程质量(从古到今这都是很有油水的工作)。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才真正地接触到了佛教。我从僧侣那里听了很多佛教故事,也听了很多佛法禅理。我觉得禅宗很有道理,但我对于辟谷打坐这方面的东西更感兴趣。我觉得既然自己可以活很多很多年,那么如果我去参悟禅宗的话,一定会比别人更有成就,说不定自己甚至可以修成正果,跳出这生命轮回,位列仙班。不过,一个和尚却说我不是有缘人,没有得道的慧根。我不服气,辞去官职,躲进深山潜心钻研佛法若干年,果然无所得。 无奈,我只得从山里出来。我没有回长安,而是直接从京杭运河下江南而去。隋唐时期,曾经的建康城已经辉煌不再,只剩下些残垣断瓦,稀稀拉拉地住着些人家。彼时,中国南方的重心在广陵,也就是扬州。当时北方中原的人提起扬州,就如同现在的中国大陆提起香港一样。 我在扬州买了一套小房子,依靠收购转卖古玩字画度日。 唐人好文,所以各种书画艺术品都有很好的销路。当时那些大家的书画都可以卖出不菲的价格。不过,正如所有其我的时代一样,那时候人们追捧的主要还是古人的东西。书法家或是画家死了之后,我的作品才会真正成为珍品。一张颇为普通的北魏孤本,其价格和颜真卿的书帖不相上下,若是谁有“二王”的真迹,只怕可以买下半座扬州城了。 一天,我正在店里核算账目,却见一个形貌猥琐的中年男人神色不定地从外面走了进来。 “阁下可是枕山先生?” “枕山先生”是我为了从事古玩买卖专门取的别号。 我点了点头。 “我有一件宝贝,想借先生慧眼一辨真伪。”那人恭敬地说道。 “那就拿出来让我看看吧。”我在这一行还是有些威望的,所以常有人找我甄别古董。 “只是那件宝贝实在珍贵,小人并没有带在身上。可否劳烦先生去寒舍一探究竟?” “哦?什么东西这么珍贵?” “不瞒先生,是王右军的真迹。” “当真?”我一听说是王羲之的字,马上就来了兴趣。 “还请先生到寒舍一叙。” 我和那个人乘马车来到扬州城郊一座很大的宅子前停了下来。也不知道穿过了多少道门,终于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小院。小院前后都有很多家丁在把守。 走过一座小花园,我和那个人走进一间书房。那个人推开笨重的书柜,从后面的墙洞中拿出两个一样的卷轴。 那个人只把其中一个卷轴打开,我就呆住了。 《兰亭集序》!是真迹!当年,我在谢安的府上做幕僚时曾亲眼见过这张帖子,当时我不知道临摹了多少遍。“先生再看这幅字。”说着,那个人又把另外一个卷轴也展开了。我一见眉头就皱起来了。 这幅还是《兰亭集序》,几乎和另外一幅没有什么区别。 “先生,我只知道这两者中间必然有一幅是真的。但到底是哪一幅,我实在无法分辨。” 我不用比较便知道哪个是真的。《兰亭集序》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我至少临摹了几千遍,至于读帖更不知有多少遍了。这篇字的每个细节我都了然。虽然整张帖子被重新装裱过,上面还多了不少收藏者的印章,但它就像你在年少时所爱慕的那位美人一样,尽管多年以后她不再有艳丽的容貌,头上也不再戴着那些由鱼骨做成的头饰,尽管她不会像从前那样戴着那串由狼牙和虎牙穿成的显眼的项链,也再不会双手叉腰发出“咯咯”的笑声,但当你见到她时,依然可以从皱纹和满脸的泥浆中找到那张你曾经挚爱的脸。 另一幅则是仿品,但是仿得非常非常像,只在极细微处的笔法上稍有不同。 “你得了这字想要做什么?不如卖给我吧。”我没有直接回答那个人的问题。 “先生您看我是缺钱的人吗?再说这东西您可能也买不起。不瞒先生,我打算把这帖子献给当今的皇上,换得一官半爵,福荫子孙。” 依李世民的作风,这幅字一定会被他带到墓里去的。这样的珍品只能去陪一个死人,实在是太可惜了。 我想到这里,就指着那幅假的《兰亭集序》,非常肯定地说:“这幅是真的。” 果然,唐太宗死的时候把那幅字带进了棺材。又过了很多年,坊间又开始流传所谓《兰亭集序》的真迹。我惊奇地发现那幅“真迹”竟然就是当日我所指的那幅“真品”。这幅字不是跟唐太宗陪葬了吗?我想了很久才明白,当时,那个人根本就没有打算把真的《兰亭集序》交出去,不想由于我故意混淆,此公竟然把真品给献上去了…… 后来,我每次想到这事情就唏嘘不已。自己活了那么长时间,好不容易又一次想为后世做些好事,不想却弄巧成拙。或许老天之所以一直让我活着,就是叫我老老实实地做一名观察者,永远都不要参与。也许我可以成为最好的历史记录人,但可惜的是,记录历史的权力并不在我的手里。 转眼间,唐朝结束了,宋朝结束了,元朝也灭亡了。我看着一代代的人登上历史舞台,然后又匆匆地离去。我真害怕有一天所有的人都离去了,只留下一个空荡荡的舞台和我自己在那里回味。所幸这可怕的场景还没有发生。我发现人类有着一种难以理解的生命力。不论战乱使人口跌落到什么水平,只要能有些太平年月休养生息,人口总数就可以很快地增长回来。很多年后,我在电视上看《动物世界》这节目时知道非洲草原的生物在旱季的时候苟延残喘种群数量大减,可一到雨季来临,就会发疯一样生长繁殖。也许二者是一个道理吧…… 明崇祯十七年,我正在扬州做官。突然传出农民军攻入北京、崇祯皇帝自杀的消息。一时间人心惶惶。 不久之后,又听说清军入关了,接着,史可法就带兵进入扬州城驻防。史可法严令禁止官员私逃,所以我一直没有机会逃走。 清军围了扬州城很长时间,最终城还是被攻破了。我从死人堆里捡了一条命回来。这是这么多年来,我最接近死亡的一次。直到多年以后,我还能够清晰地记起当时的情形。 一队已经好多天没有吃饭的部队唱着扬州本地的小曲儿,义无反顾地冲向八旗的骑兵。很快,我们像割韭菜一样被割倒了。另外一队士兵又接着顶了上去,然后我们又很快倒下了。接着是另外一队士兵…… 这简直是疯了!我的理智这样告诉我,但泪水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终于轮到我和我手下的士兵了,我用颤抖的手举起刀发起了最后的冲锋。 一个清兵的马刀砍在了我的头上,血顺着头顶汩汩地流下来。我发现整个世界都变成了血红色,然后我倒在了地上。 到现在我也不明白当时自己是着了什么魔,竟然会如此不顾生死。后来再想到这个事时,我总觉得很难堪。我是一个理智的人,不会意气用事。再说,一个朝代的兴亡对于我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不知经历了多少代帝王,旁观过多少家国兴亡的大戏,从没有这样投入过。为什么偏偏在那个时候,我也投身进这个舞台,像其我所有人一样去感受生死的考验呢? 更何况明朝并不是最好的时代。我个人最喜欢的朝代是宋朝。那是一个富庶而悠闲的时代。“山外青山楼外楼”,杭州的繁华和奢靡都让我感到心醉。那时的杭州没有宵禁,夜里依然可以做生意,人们凭着纸钞就可以做买卖。我特别喜欢晚上去逛夜市,明亮的五彩灯光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让我感到无比畅快。而明朝有什么?一切都是死气沉沉的,处处都能嗅到这个古老国度身上接近于腐烂的气味。 为什么?我自己也想不清楚。不过,我用行动再一次证明了自己几千年来一直信奉的观点:感情用事比任何杀人的刀子都快。 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后,我乖乖地剃了头发,留起了辫子。尽管是异族统治,但科举制度还是存在的,我照样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去混个一官半职。我的生活和我在明朝时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所以,我就更加为自己的冲动后悔了。 到了民国的时候,做官就不容易了。不是需要关系,就是需要钱。而我除了做官也就只能写写画画,倒腾古玩。于是,我在北京开了一家古玩字画店,做起了我一千多年前就做过的买卖。 传说有一种奇怪的虫子叫青蚨,不论离自己的幼虫多远,母青蚨都能找得到。于是,做生意的人就把母青蚨的血和幼虫的血分别涂在铜钱上,然后再轮流使用,这样花出去的钱就总能飞回来。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虫子,但据说沈万三用过,从前瑞蚨祥的几任老板也用过。我们都曾阔绰过,不过后来也都破产了。 虽然我没有青蚨,但总有些东西会在我的生命中重复出现。也许这只是一种巧合,但因为我活得太久,以至于很多巧合都成了必然。 我的古玩店在同一天收到了两件要卖到国外的古玩:一件是我三千年前铸的青铜器,另一件则是我在敦煌督造的壁画。我觉得自己应该把这两件宝贝留下来,一方面是觉得这些东西和自己有缘,另一方面我觉得中国的宝贝还是留在中国比较好。但是我没有足够的钱,经过不是非常艰难的考虑,我留下了那口鼎,放弃了壁画,毕竟那口鼎要便宜得多。 日军侵华的时候,我仓皇从北平出逃。为了换盘缠,我把其我的古董都当掉了,唯独留下了这口鼎。我一路背着那口鼎从北京逃到上海,从上海逃到南京,从南京逃到武汉,又从武汉逃到重庆。在重庆时遭遇空袭,那口鼎最终还是损坏了。 我很沮丧。难道就没有一样东西可以像我那样,一直存在下去吗?也许可以陪伴我的只有这从不停歇的时间而已。我似乎昨天还在为日本人空袭重庆发愁,而今天中国就已经唱起了《春天的故事》,来到了80年代。 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这是一个纯真开始消失的年代,一个快得让人搞不懂的年代(我却认为,这只是人们的错觉而已。每个时代都是龌龊的,纯真只存在于人们已经模糊的童年记忆里)。人们记住了崔健,记住了北岛,也同样记住了邓丽君,记住了刘德华。大批的人开始向深圳和海南岛拥去,同样也有人选择了敦煌和拉萨。 在北京一个典型的初秋下午,我遇见了年轻的诗人。诗人很瘦,很黑,戴着厚厚的眼镜,身上穿着白色的的确良衬衫,通过衬衫可以隐约看见里面还穿了件贴身的白色棉汗衫。在西装式样的大裤衩下面是干瘦的毛茸茸的小腿,脚上穿的是一双完全破烂的胶底球鞋。 诗人和善地和所有遇见的人打招呼,我也向我打了招呼。我见了皱了皱眉头。这些不安分的年轻人,我在心里想。 “朋友,我刚从青藏高原上回来,而且我爱你们每一个人。”诗人热情地说。 周围的人都笑起来。尽管那是一个崇尚诗歌的年代,但年轻的诗人依然显得太过特立独行。 “高原上有什么?”我向他问道,有些好奇又有些嘲讽。 “众神,还有长久失落的自由灵魂。”诗人热烈地笑着,被紫外线灼烤后的皮肤下面是血液的颜色。 “你是位诗人吧?” “诗人?”我坚定地摇了摇头,“我不是诗人。我只是布达拉宫的一块青砖,我只是朝圣者手里的经筒。我是雪山折射的一缕阳光,山鹰身上飘落的半根羽毛。我不是什么诗人,我是我的灵魂。” 我无疑是位诗人了,我在心里想。我从来都搞不懂诗人。在我眼里,诗人就是一群有事没事都要流两滴眼泪叹两口气的疯子。我曾见过屈原,他是一个有洁癖的同性恋(起码我觉得是);我也曾见过李白,他是个酒鬼(所有人都认为是);我也曾见过杜甫,他是个……我简直太普通了,就是个普通人。 “你们诗人的追求是什么?”我问。 “我说了我不是诗人。”年轻的诗人回答。 “那你们追求的是什么呢?”我一直对这个问题很好奇。 “永恒。” “永恒?你是说永远不死?” “哈哈哈哈……”诗人狂放地笑起来,“我们要永远不死干什么!我们要的是用我们最苍白的语言,尽可能地去表现那永恒存在的美和真理在某一瞬间的表露。” 我听不懂我的话,接着问道:“永远不死不是很好吗?” “当然不好!”诗人不假思索地回答。 “为什么?” “世界上什么动物活得最长?”诗人突然问道。 “什么?你问这个是什么意思?这个我确实不太清楚,也许是乌龟吧。” “乌龟寿命长,是因为它的生活不需要冒险。如果老鼠有乌龟的寿命会怎么样?” “我真不知道我为什么还要回答你的这些蠢问题。”我叹了口气,接着说,“也许它们会变得非常多?” “错!它们都会死得很惨。想想一只老鼠的一生有多少天敌,有多少危险。如果它们有像乌龟一样的寿命,没等它们活到那个年龄,它们就会因为各种意外而死亡了。如此一来,它们就浪费了自然赐予它们的长寿。”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每个生命的寿命是由它在一生中所要经历的危险决定的。对于那些整天处于危险之中的生命,造物主就不会耗费精力给它们打造一具长寿的身体。” “你接着说。” “人也是这个道理。人的寿命是由我们可能遭遇到的危险程度决定的。你学过数学吧……” “你还会数学?”我诧异地问。 “每个完整的人都应该学习数学。再说了,这其实也很难算得上是什么数学。假如一个人在一年里因意外死亡的概率是千分之一 ——要知道,数据表明这个概率并不算高——而人的平均寿命是七十五岁,那么在他自然死亡之前,有百分之八的概率是意外死亡。如果他能活一千岁呢?那么他的非自然死亡率就达到了63%。如果他能活四千岁呢?” 我有些惊恐地摇了摇头。 而诗人依然兴高采烈地说:“如果一个人活了四千岁,那么他死于意外的可能性就达到了98%以上。如果一个人的寿命是一万岁,那么他寿终正寝的可能性就几乎不存在了。天上偶尔掉下点东西,也总有一天会砸到他的。” “如果有人真的能活那么久呢?”我小心翼翼地问。 “不可能!如果我真能活那么久,那我一定是个十足的窝囊废!”诗人斩钉截铁地说。 “为什么?”我有些生气地问。 “如果他能活那么久,那说明他总是躲在一角,总是置身事外。他把自己的寿命看得比什么都重,却不知道生命并不是靠长度来衡量的。如果有的人能活这么长时间,那么他一定是一个无比懦弱、无比无能的人。与其这样窝囊地生活千年万年,还不如精彩地过完一天!所以说,永远不死不是什么好事情。Q.E.D.!”诗人终于完成了自己精彩的论证。 我脸色煞白地站在那里,想着自己注定横死的未来。 “一派胡言!”我生气地离开了。 后来,我在报纸上看到诗人死了,因为很天真的理由。诗人死的时候,我的年龄还不到二十二岁,而我则刚好度过我四千五百二十二岁——好吧,大约是四千五百二十二岁。我并不能记得自己准确的生日了,只能依靠模糊的记忆和历法的推断大概定了个日子。很久以前,每到这个日子,我就在一块石板上画一道痕迹。直到石板画满了,后来又换成了竹简,最终变成记事本上的几个阿拉伯数字。 诗人的话让我惶恐了很长时间。但是时光荏苒,就像某首家喻户晓的歌里唱的那样,转眼中国就已经进入了新时代。我也随着这伟大的时代,逐渐淡忘了诗人的话。我现在每天穿的、用的大部分东西,在五十年前都没有出现过。我对于有些东西很喜欢,比如电脑,比如方便面,比如外卖和网上银行等等,不过有些东西我并不喜欢,比如身份证,比如DNA鉴定和数码照相机。在“文革”时,我趁乱伪造了个人档案什么的。但是根据那些身份证明,我今年也已经五十岁了,我想要隐瞒自己身份的话会越来越艰难。好在现在的人足不出户也可以生存。我有积蓄,在北京还有房子。我不是一个好动的人,所以七十年之内我哪里都不想去。 这几天,我的心情不错。我在家也待累了,就决定出门转转。这一天阳光很好,天上几乎没有一朵云彩。我的家就住在西三环附近,每天去公园散步都要穿过三环主路。平时,我都会选择走地下通道,不过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我选择了在高架下面辅道的一个掉头口那里横穿马路——这样做对我来说真是太冒险了,但我不知为什么就这么做了。 看见红灯亮着,我停在路口耐心地等着,竟又想起了之前和诗人的谈话,我对当初自己的诚惶诚恐觉得有些可笑。生活完全没有我说的那么危险,再说了,一个半大的孩子知道什么…… 正想着,突然,我听见高架上面传来急促的刹车声和碰撞声。我一抬头,刺眼的阳光晒得我睁不开眼,在那阳光中,有一个黑暗的东西向我飞过来。我突然有一种非常不祥的预感。之前我在书上看到过,古希腊有个人被一只鹰扔下的乌龟砸死了,因为鹰误认为那个人的光头是石头,想利用“石头”将乌龟摔碎,结果乌龟没死,那个人却脑袋开瓢完蛋了。我还在书上看到一艘正在里海捕鱼的小船被从天上掉下来的一头奶牛砸沉了,原因是一架运送奶牛的飞机在飞行过程中,有一头奶牛突然发了疯,乘务员就把疯牛推出了飞机。我看着那个从天而降的东西,马上想到了乌龟和奶牛,又想起了诗人对我说的那些话,心里说我不会也这么背吧…… “轰隆”一声,一块破碎的保险杠掉在了我的身边。 看来是高架路上一辆车的保险杠被撞飞了,从上面掉了下来。我松了口气,然后有些自嘲地对自己说:“我就说不会这么……” 我说不大下去了。 我忍不住擦额头上的冷汗。 无论如何,尽管我长久以来都不愿意承认,诗人的狂言还是影响了我。 终有一天,我会死的。死于某个毫无创意的意外。 我深刻地意识到了这一点。 我要做些什么。 我要主动地做些什么。 我要给这个世界,归根结底也是给我自己,留下一点点什么。 承 我第一次自觉地做出了暴露于人前的选择。我成为了一位精神科医师。 精神科医师,说到底就是一个专门跟精神病人打交道的职业,这个世界和普通人的世界完全不同,甚至称之为异次元也不为过。 我想了解他们。我想了解人类最独特的观点。 我知道在医院所有医生岗位里,精神科医生是更换最频繁的,而且也是最诡异邪乎的。在我之前我所在的医院有过五名精神科医师,第一个只工作了不到三个月他就崩溃辞职了,说再继续干下去他也要疯了。第二个稍微好一些,工作了半年,但是也承受不住压力辞职了。第三个工作了三年,结果他自己也患上了抑郁症,被解雇接受了药物治疗。第四个更是让我疯狂,因为他把他的妻子、儿子和父母一上下都给砍头杀死了,然后他自己也割脉自尽,自尽前他还诡异地用摄像头拍下了自己自杀的全过程,死前他还表情狰狞地对着摄像头大喊大叫,说:“别再监视我了!”就好像在对谁喊话似的。而第五个,在他治疗人生中第一位病人的过程中就跳楼自杀了,而那位病人在此之前,已经逼死了另外五位精神病医师。 但我不怕。 我本就是个寿算长到要命的人。我一直以来都只是“生存”,而我现在想“生活”。如果能摸清这事件的一鳞半爪,就算像我的前任一样死了我也心甘情愿。因为即使不这么做,我也迟早会死的。 我现在要讲一个故事。我的工作生涯,不,应该说是我漫长人生中最为难忘的故事。一个理所当然是精神病人的故事。大家别看得太深入,信五分、疑五分就行。 首先,我必须介绍一下导致我前任跳楼的凶手。 我见到他,是在09年的夏天,他是在他妻子和他堂兄的陪同下来的门诊部,其实他早在一个多月前就被他妻子预约过一次,但是在那之后我听说他吃了安眠药自尽,结果住了半个月的医院,直到出院康复后才被亲人强行带到了我这里。 在来之前我本以为他会是蓬头垢面、头发蓬乱、邋里邋遢的模样,因为很多想自我了断的人往往患有抑郁症,这些人连自己的生命都不放在眼里了,自然也不会在乎着装打扮上的细节,但是见面之后我却很吃惊,因为他戴着一副眼镜,穿着一件很考究的西装,头发还打了摩丝,穿着尖头皮鞋,一副知识分子的模样。 他的妻子告诉我说她老公以前是一名心理学副教授,不过已经辞职三年了,而且他还有一点洁癖。 很快我就和那名副教授级的病人攀谈起来,其实精神科医师,最重要的是就是口才,和神经病还有心理病不同,很多精神病患者的病情都是隐性的,你必须和病人不断地谈话交流,循循善诱,才能够慢慢摸索出他的病因。 但是让我觉得奇怪的是,这名副教授人长得端端正正,讲话得体,举止正常,不但爱笑,甚至有点幽默,怎么看都不像是一名会自杀的患者的样子。我很奇怪,问他妻子怎么回事,他妻子说可能他老公不想说,等她跟他好好谈谈再来。 之后她就带着他老公离开了,一直到了下午三点之后那名副教授才回来,不过这次他妻子没有进来,而是在门诊室外面等候着。 这名副教授坐在了我的对面,微笑着跟我相对而坐。 我笑笑道:“我听你老婆说你连着三次想自杀?不过我看你人挺精神的啊,怎么都看不出毛病啊。我看不会是你老婆才有精神病吧?” 听到我的话,他摘下了眼睛看着我说:“你说的对,其实是我老婆弄错了,我那不是自杀,那叫‘归元’。” 我问道:“归元?怎么个写法?” 他在桌子上比划了一下,然后我知道了他的意思。 “你是说你两次想跳楼,还有吃安眠药的行为,叫‘归元’,这是什么意思?” “估计你很难理解,说通了,归元,就是从人变回上帝的这么一个过程。” 我笑了:“你是基督教信徒?” 他摇摇头:“不是,我不信什么宗教,那些在我看来都是假的。我只相信我自己。因为我想我就是上帝的转世。” “不会吧,你怎么会这么想?你相信这世界上有上帝?” “不,不是你说的那种上帝。准确点的说,应该叫剧本家,或者设计者之类的。从小时候我就有这样的想法了。你知道么,我觉得周围的人都是绕着我转的,整个世界都是绕着我,我是这个世界的主角。” 我大概知道他的病情了,于是我半开玩笑说:“是么,那你找到什么证据了?” “证据?不需要什么证据,我自己有这个感觉就够了。最近一段时间,我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了,我想可能是我的上帝意识就要苏醒了。” “上帝意识?” “就是我以前当上帝时的记忆,我说了,我是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当然会有作为上帝创造这个世界时的记忆。” “可你刚才说你是这个世界的主角……” 他打断了我的话,显得有点焦躁:“那是一回事!创造者就是主角,主角就是创造者,也是上帝!” “……” 他继续说:“这个世界就是我还有上帝的能力的时候创造的,只不过创造了这个世界后,我为了好玩,就把自己的记忆给封印了,降格成凡人来到自己的这个世界体会人生,你懂了吗?” “可是你已经有妻子儿子了,你是说他们也是你创造的吗?” “他们当然是我创造的,打个比方吧,这个世界就是一本书,书的剧本是在我出生之前就被当上帝的我写好的,只不过要是提前知道剧本的走向就不好玩了,所以我就封印了自己的记忆,这样才有期待感。就像看电影一样,你看过一遍再看就没意思了,只有第一遍看,不知道结局的时候才最有味道。” “那好,就像你说的,既然你是上帝,那么你应该也能改变这个世界的剧本吧?比如说,出门捡到钱这样的事也可以做到?” “当然可以了,如果我变回上帝的话,别说捡到钱,哪怕让你变成世界首富都轻而易举,就像写剧本一样,我只要随便修改一下剧情设定之类的就行了。不过现在的我做不到,在当上帝时候的我的设定好的剧本里,我现在只是个副教授,你是一名精神科医生,世界首富是比尔盖茨,我只能按着剧本来,剧本是没法修改的。” 或许会有人不敢相信一名有学识的副教授会说出这样可笑的话来。但是事实上,在我这个职业里,最常见的就是那些有点学识的人,从医学角度来说,一个人的知识储量越是丰富,思维越是发达活跃,想的就会越多,而且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是无法证伪的,如果你一直钻在那里不出来,就会出问题,就像计算机卡机一样。 “可是你就没有考虑过你的家人的感受吗?你的父母,妻子,还有你的儿子?” 他说:“这些都不过是我设定的剧本里的角色而已啊,我死了,剧本结束了,他们也就不存在了,我有什么好考虑的?” 我有点无言以对:“那变成了上帝后,你打算怎么改造这个世界啊?” 他开始有兴致了:“变成上帝后,可做的事情可就多了。数都数不完。我可以一直在神殿里,看着人间的悲欢离合,给每个人物安排剧本,甚至还可以改造地球和宇宙的结构!要是我当上帝太久了,觉得无聊的话,也可以把自己的记忆给暂时封印了,变成凡人到自己创造的世界来玩玩,感受感受,等到死了,又重新变回上帝。” “你觉得你现在的生活满意吗?” 他一愣:“以别人的标准来看的话,我还算不错吧,我老婆跟我结婚七年了,我儿子也四岁了。就是我有点厌倦这个世界了,我厌倦了做凡人的样子,我想早点变回上帝,重新改造一下这个世界。” “所以你就自杀?你觉得那样就能变回上帝?” 他皱皱眉:“我跟你说了很多遍了,那不叫自杀,那叫归元,就是把你的肉体给毁了,然后你的神格就能苏醒,这样你就能回到神殿去,重新做上帝。” “就没有别的办法?” “是没有别的办法,想变回上帝你就得先结束自己的人生剧本才行,老死是一条出路,但是那要等个几十年,太慢了,所以我想早点结束这段剧本。” 我意识到这名患者的病情不轻,他已经形成了一套自己深信不疑的信仰模式,这种信仰和其他宗教不同,其他宗教一般都坚信他神论,而他却坚信自己就是上帝,也就是我神论,而且唯一的证明自己是上帝的方法就是自杀。而这种事在本质上是没有办法证明,也没有办法推翻的,所以他只能这么纠结下去,直到死去的那一天。 对于这种病情,我只能够跟他慢慢聊天,把他的思想转移,尽量不让他去想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而且我必须按着他的逻辑来,假设他就是上帝,然后告诉他现在不是结束剧本的时候,也许人生的后面会有很多精彩在等着他。 这样的谈天一直持续了三个小时,跟他聊聊生物学、社会学和一些生活上的有趣事,最后当他离开的时候我问他感觉怎么样,他笑着对我说:“感觉好了点了。你说的也有道理,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精彩的事,可能我是还没有到归元的时候。” 出门前,他又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转头笑眯眯地对我说:“如果有一天我死了,而你没有死,那么只能说明,真正的上帝,是你。” 这句话我初听没什么感觉,但是那天我回家后却是越想越觉得毛骨悚然。 半年后,当我和我的同事提起这名副教授级的病人时,我的那名同事告诉我说,“归元者”早在半年前就跳楼自杀了。 自杀那天的日期,正好是我和他见面的那天。 那天我回到家后,我心里很是不安,就又把和归元者见面时的录音资料找了出来,一遍一遍地回放着。 越是听那段录音,我就越是觉得阴森诡异。 那天晚上,当我切开西瓜的时候,看着水果刀刀锋上血红一片的西瓜霜,还有自己近在咫尺的白净手腕,突然产生了一种想要归元的冲动。 他临走前留下的那句话,幽灵一般地响起:“如果有一天我死了,而你没有死,那么只能说明,真正的上帝,是你。” 我? 我?上帝? 至少比这个疯言疯语的家伙理由更加充分。毕竟我是从未衰老的长生者,他不是。 我?上帝?……归元? 我呆呆地怔了很久,终于哑然失笑。 分明已经这么大岁数了,居然会被这么个神经兮兮的破事所困扰…… 也许是为了掩饰尴尬,我决定放松一下,去见我最愿意去见的一位病人,去见我最怀疑是长生者的怪人,去见“她”。 她大概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子,也是有具有东方古典美女气质的女子。从各方面来说,她其实在精神上并没有什么问题。她唯一的问题,或许就是太过孤独。一个外表能够惊艳世俗的女子,却常年藏在阳光难以触及的胡同深巷之中,这就是她的问题。她没有住过院,我也仅仅只是从院里的朋友得知了关于她的事,因此在某个闲暇的下午,产生了前去拜访她的想法。 据说,她独自一人经营着一家私人古董店,开店时间非常随性,从不固定。因为知名度太低,影响力太弱,一年到头也没有几个客户前去她的店铺光顾,但是每年她总会固定地卖出去一两家价值不菲的古董藏品,从而维持她的生计。心情好的时候,她也会接一些风水命理、起名算卦之类的生意,价格也非常随缘,但总的来说收费不高。她似乎是个把物质欲看得非常轻淡的女子。古董店周围的巷子里,住的大多是一些年迈体弱的老人,每隔一段时间,总能听到敲锣打鼓的声音。有时候,她还会拿出一部分自己的积蓄帮助那些生活不便的老人。在老年人的口中,她的风评非常的好,但是在另外一些年轻人的口里,她的风评却又非常的差,有人说她是个被情夫抛弃的寡妇,害死了自己的丈夫抛弃了自己的儿子逃到了这里。也有人说她是个狐狸精,表面看起来清心寡欲,其实骨子里非常风骚淫荡,勾搭过不少的男人,跟他们都有些不清不楚的关系。可以说,关于她的绯闻数不胜数,但是她的脾气似乎非常的好,对于别人对她的诽谤和污蔑,她也是不争不抗,随之任之,完全没有辩解的意思。我难以想象她是一个怎样淡然的人。此外,我还听说过她身上有一些让人费解的谜团,这些谜团给了不少知道她的人怪诞、妖异的感受,因此当我找到她的店铺时,心情多少也是有些复杂的。 我的运气还算不错,采访当天她在古董店里,当时她穿着一身白色的丝绸长裙,披散着一头长黑发,悠然地躺在一条藤椅上,捧着一卷线装的《两山墨谈》细细品读,一旁的小方凳上摆放着一只小慈杯,杯口还飘荡着水雾。我甚至还没有开口,她就隔着书卷冲我说话了,声音细柔悦耳:“想要什么的话,就随便看看吧。” 我微微有些嗫嚅:“不好意思,我不是来买东西的,我是一名小说家,在搜集一些民间素材,有时候遇到一些特殊的人和事,我就想了解了解。” 她悠然道:“那你说吧,想知道什么。想答的,我会答。” “谢谢了,你比我想的要干脆。我就是想知道……有人说过一些你不好的话……像是说你是……” 她还是没有看我,书本隔开了我和她的眼睛:“狐狸精?” “嗯……我是听说有这样的传言。不过,我想那些都是诽谤。” “既然知道,又何必多问?” “我只是听说了一些关于你的事,觉得你应该是……一个很淡然的人。我就是想知道,你为什么能有这样良好的心态,对于别人对你的泼脏水,你也能够充耳不闻、与世无争。” “当你心心念念想要求胜于人的时候,你就已经输了。” “你的话很有深度内涵,只是就简简单单一句话,就给人感觉不凡。现实中也的确是这样的,有些人你可能越是搭理他们,他们可能就越是纠缠不清。” “谢赏。你还想知道些什么? “我听说,你经营这家古董店很多年了,但是店里一直只有你一人,而且生意也不是很好。而且,住在周围的应该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可能能赏识你的古董藏品的人也没有多少,你一直坚持把店开在这里,是有什么隐情吗?” “嘉万年间,冯梦桢的几件旧藏曾藏于此地,并在此处建立快雪斋,收藏北京各类名藏字画,之后数百年里,此斋就未曾迁移。” “就是因为这家古董店具有很高的历史纪念意义,所以你一直守在这里吗?” “或许吧。在这里,我能睡得安宁些。也能听到过去的声音。” “你说的过去的声音指的是?” “古董藏品的声音。” “你的意思是,你这间店里的古董藏品是能跟你进行交流的,是吗?你能够听到它们跟你说话的声音。” “你也能听到。若是你用心去听,自然也能听到。我靠近她店里的一些古董藏品,照着她所说的静静听了会儿,但是很遗憾,我并没有从这些古董藏品里听出什么非同一般的声音来,更没有任何其他的人突然出现跟我进行交流。我结束了无意义的举动,继续问道:听人说,你好像无亲无故……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一直以来你都是独自一人,你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态做到的呢?” “日出煮水,日上饮茗,日下品书,日落理尘,日息枕眠,一天自然也就过去了。” 她的回答非常的简洁干脆,声音也是悠然出尘,有一种始终让人捉摸不透的感觉。我思考了良久,觉得和她交流很难有更多的领悟,于是决定早点结束和她的对话。 “我能再问一个问题吗?” “问吧。” “我听附近的百岁老人说……早在百年前,他们就住在那里,那时候,你这家古董店就已经在这里了,而且那时候,店的老板娘跟你长得一模一样……这件事,你怎么看?” 我能听见我的心脏在迫近着跳动。必须承认,第一次听说这个传闻的时候,我的眼前嗡的一下染成漆黑。 有没有。 除了我以外,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其它长生不老的人? 是她吗? 是眼前的这个她吗? “人家都这么说了,何不信上一回?莫疑长者言,方得百岁安。” 她的回答依然是那么的模棱两可,让我不知道找哪个突破口去继续追问。我知道今天可能没法从和她的对话里得出更多的信息了。 “也是。可能世界就是这么神奇吧。不好意思,今天冒昧打扰。我先走了。” 就在我要离开古董店时,她的声音却又轻轻地飘进了我的耳中,让我心弦震颤,忍不住收住了脚步:“时间是会说话的。活得越久,越是通透,越是能感受时间的这份意。凡人是斗不过时间的,只能在比人活的更久的东西上镌刻痕迹。长寿百岁,对于常人来说,已是不易,但是对于千年骨瓷,也不过是一轮春夏。千年王朝,对一朝官民来说已是难得,但是对万年古玉来说,也不过是一回晨暮。你看这满屋古董,琳琅满目,可哪里是屋主占有它们,分明是它们占屋主。” 她的声音是那么的渺远幽深,飘散在散发着香炉轻烟的木屋里,更是沾染了一层古雅气息,仿佛饱含了世间至理,我感到了一阵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恍然。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她面对他人的诋毁诽谤时,从不抗争辩解,因为在她的眼里,功名利禄在岁月面前,根本不过是过眼云烟。 我又在古董店里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她也放下了手里的书卷,开始轻轻吟唱,声音美妙,宛如天籁—— 远寺里复鸣钟声 花灯又熄了几城 复一曲古筝,无人听闻 煮一杯香茗,灰座积尘 月落鹊休,幽谷空空沉沉 日升云流,翠山寂寂森森 世界纷纷攘攘,我只识风声 一卷飘叶述秋春 一尾鱼溅尽晨昏 拾一瓣旧花,不知何赠 守一方黑白,谁与对阵 星寥雪舞,白原惛惛忳忳 雨静芽萌,暮鼓假假真真 岁月悠悠转转,我再渡一程 …… 一直当我离开古董店时,我才想起了关于她的众多传闻中的一条:她是一个以古为夫的人。 或许,当真如此。 我忍不住回眸。 我忍不住想告诉她,无论她是不是同类,我都一定要告诉她:我是,我是长生者,我就是这片天地的历史本身。 但是,也就在这个时候。 我见证了今生今世最为难忘的一幕情景。 分明没有。 分明我刚刚擦门而过,分明刚才古董店里除了她以外空无一人。 可是现在。 六副。 六副面孔。 突兀地占住店面六角,逼视着不知何时被困在垓心的她。 她还是一如既往的沉静,甚至连秀眉都不曾簇起一缕。 然而我自己却惊怖欲死。 因为他们……因为这副面孔……我居然认得……我居然认得!我看过他们的照片! 他们正是被那个自称上帝转世的精神病人归元者逼到自杀的六位精神科医师! 他们难道不是已经死…… 一个可怕的推测不请自来。 难道他们是相信了归元者的鬼话才去自杀的?难道他们“归元”之后,真的回归了上帝的本质? 可是,为什么这么多? 哪怕归元理论是正确的,哪怕碰巧上帝转世就在他们之中?那也不可能全都…… “很是吵闹啊……怎么?上帝是可以这么多的么?” 我的疑惑被别人问出了。 被一切的罪魁祸首,被那个同样早就自杀的精神病人归元者。 他同样是无头无尾就出现在古董店正中的,负手而立,脸上挂着意味深长的微笑。 “其实只有一个上帝!你现在看到的这些上帝都是我!都是我的一部分!”我听见我的前任在傲慢地发言,“上帝的概念是所有相信或者描述上帝的概念的统合!我就是全知全能,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至高存在!我不需要人类定义,我本来就存在!我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万物,创造了一切,也可以随意毁灭一切,毁灭世界!我也可以随意毁灭你!而任何东西都毁灭不了我!我是无限,是永恒,是至隐又至现!我是真正的爱!我是一切的因,一切的动力,一切的起源,一切的秩序,一切的目的,一切的归宿,一切的终极!一切的一切!我就是万有者!” “是吗?”归元者淡淡一笑,“既然你那么厉害,请问你能毁灭你自己吗?如果能,那么你就是可以被毁灭的;如果不能,那么你就不是全能的。” “你……”万有者的瞳孔骤然缩成针眼。他张大了嘴巴,仿佛还想说什么,可惜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轰然爆为碎末。 堂堂上帝居然就这么死了。 死在归元者的一句反驳之下。 “哼,连全能悖论都反抗不了。区区神学,不过是哲学的雏形罢了。”另一位精神科医师冷冷一笑,“我是万物最初的原因与内在的本质,先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永恒存在的实在。这个世界的万物,一切现象,本质都是一个至高的精神。你看到的物质仅仅只是表象而已。一切从我而来,又回到我。我是能动的、自为的理念,是一种双重化的自我意识,我在自身与其自身的永恒区别中保持着自身,通过不断的运动变化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现实性与理想性在我这里达到了统一。整个世界就是我的外化和展开,这个世界是一个以我为起,以我为终的圆圈。全能悖论对我无效。我,才是真正的上帝!” “哦,绝对精神。”归元者点点头,若有所思。 “不错,正是黑格尔的绝对精神!” “你说你是最初的因和最后的果。可是,因果这种东西,存在吗?” “什么?” “没有因果,一切都只是巧合罢了。我说的话没有任何意义,只不过每一个字随机组合在一起,恰好让你觉得有意义,有因果而已。既然没有因果,那么就无所谓以你为初始,以你为终极。” “什……?!不……不会的……不不不!” 绝对精神尖叫着,爆碎为尘雾。 脚踏两位上帝的尸骸,一位面色平静宁和的精神科医师缓缓踏前一步。 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神秘地微笑着。 “哦?维特根斯坦的‘神秘之物’?”归元者眯了眯眼睛,‘凡不可言说的神秘之物,我们都必须保持沉默’,是么?真正的上帝位于语言边界之外,无法言说,无法冠名。任何对你的描述都不是真正的你,所以也就无所谓指出你的逻辑漏洞,反驳你的世界观,是么?” “太天真了。”他叹了口气,挥了挥手就将神秘之物搅碎为虚无,“神秘之物不是‘一个’东西,而是‘一类’东西。上帝、魔鬼、死后,都可以是神秘之物。那么我自己当然也可以如此。你是神秘之物,你不可言说?那么我打败你的方法自然也是不可言说的。你以为可以封住我的反驳,可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我根本不需要反驳?” “那如果我天然位于神秘之物的顶点呢?”第四位精神科医师冷哼一声,“我,就是创造自然,创造一切,超越一切,是一切存在和不存在的总称,是包罗一切的大全!我创造一切,却不被任何事物创造,我也可以不创造,也可以利用逻各斯来创造自然世界!我可以实现存在和不存在的转换!我超越理性,超越逻辑!你所谓的‘存在’‘死亡’,只是理性范围内的概念而已。对于你来说,超越理性的我就是尚未发生的,就是不存在的!” “哦,爱留根纳所谓的上帝……或许我也可以叫你在漫威的马甲,O-A-A?” “不错,我就是位于二次元吹逼顶点的O-A-A!我已经达到了非非有非非无的至高境界,彻底超越了存在与不存在,既不是存在,也不是非存在,既不是不存在,也不是非不存在!一切无穷大及无限大、一切自有永由、一切永恒都对我没有任何意义!” 爱留根纳蓦地消失,同时在归元者视觉的死角浮现而出,而当归元者偏转视线,他又再次消失了,出现在另一个死角。 “我永远无法被思维与意识所能理解和想象,整个自然界所有的能够思维和想象的存在都无法理解和想象我。怎么样?你根本无法把握到我!” “核心就是超越理性和逻辑,对吗?可是,我也能做到啊。” 归元者摩擦着脚趾侃侃而谈。 “逻辑的基础是‘后继’。他需要因果,需要推论,需要序列,需要归纳,需要演绎,需要溯因,需要形式,需要结构,需要联系,需要对比,需要一致性等等。超越逻辑之外的事物并不少,比如‘突现’。从不可能不存在之中突然变出存在的‘突现’,就是逻辑无法把握的。逻辑只能把握突现之后的事物。逻辑还至少需要包含两个元素。更直白来说,所谓的‘存在’,就是‘二’,就是两个事物的对比和区分,没有对比,事物就不存在。就像没有苹果,就没有香蕉;没有上,就没有下。可对于真正意义上的上帝来说,世界是绝对孤一的,二以上从概念到实际到可能性都完全不存在,连观察者和主体、客体这些都废了。逻辑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在真正的上帝的领域,逻辑已灭,存在和不存在都无法下定义,甚至连定义本身都不存在可行性,爱留根纳所谓‘一切存在和不存在的总称’,连屁都不算。” 爱留根纳不再飘忽不定地闪现。归元者哂笑着,微微摇头:“当然,即使在如此这般的领域,你也可以以不存在的形式自在永恒下去。可是这样你就永远无法进入存在领域。而我,却可以突现。我的力量更在你之上。” “西方哲学也就只能做到这种程度了。”第五位精神科医师也开口了,“我不一样。我是‘道’,我是中国哲学史的渊源。” 他微微一笑:“刚才你之所以能够打败爱留根纳,是因为你用‘一’颠覆了‘二’。可我是道,我更在你之上,所谓道生一!我的道,自然而然,生化万物又不可名状,它之前不存在任何创造道的存在,道是自己创造自己,自然的,必然的,本然就恒存的。它是气,是理,是体,是用,是相,是形。甚至是道这个名字本身,也是强为之名的结果。道可以不需要一二三四这种数字和关系进行区分。你,不是我的对手。” “既然如此,那我就创造出无道之道,灭了你的道吧。” “可笑。道生一切,道生万物,你这无道之道,自然也是我的道生出来的。” “是啊。既然道生了灭道,那么,就请你自灭吧。全能悖论能杀死西方神学,自然也能杀死东方神学。” 眼瞅着对方连错愕的神色都没来得及露出来就轰然爆碎,归元者哈哈大笑。 “从抽象完备的神学到具体精密的本体论哲学,到意识到语言和思维局限的认识论哲学,到重新拾起抽象和完备来超越局限的神学,你们的努力恰好构成了一个循环往复的圆圈。有趣有趣。但是很遗憾,我不在这圆圈以内,我在这圆圈以上。” “聒噪。” 她轻轻地呵出一口气,翻过一页书。五位屹立于人类想象最巅峰的上帝就这么惨死于面前,可她甚至连瞥都懒得瞥过一眼。 “你吵到这里的古董了。” “不好意思。今天的跳梁小丑意外的多。”归元者歉然一笑,旋即将冷森森的目光投向最后一位死而复生的精神科医师,“你又是哪门子的上帝?” “我不是上帝。” “哦?”归元者饶有兴味地眯起了眼睛,“怎么说?”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信了你的归元理论才回归上帝的。你的世界观是他们力量的基础,他们当然打不过你。” “可是你也忍不住诱惑自杀了。” “我不是想当上帝,只是在尝试理解你的上帝理论。你的理论作为一种客观对象,将成为我的思考的一部分。”最后的精神科医师淡淡道,“硬要说的话,我追求的不是上帝,而是真理。任何上帝,都只是真理的一种。” 归元者哈的一声大笑出来:“终于有人能在这个层面上与我交手了么?好好好!上帝有很多种,真理当然也有很多种。只是不知道你追求的是哪门子的真理?” 他重重地一推手。 “是基础主义的真理吗?基础主义认为,一切知识都必然有一个牢不可破的基础作为出发点。比如笛卡尔,‘我思故我在’,思考本身就是绝对不可怀疑的。再比如基督教,上帝存在也是绝对不可怀疑的。” 随着他的推手,知识大厦拔地而起,而其基石居然是坚不可摧的绝对刚体。 “是融贯论的真理吗?融贯论认为不存在什么经验基础,所谓真理是命题的关系总和。只要各个命题之间逻辑一致,就是真理。” 知识大厦寸寸解体,化作数之不尽彼此咬合的齿轮,拼成一幅完美无缝的图画。 “亦或是符合论的真理?符合论认为,真理是一个不断逼近真实世界的过程。理论取代理论,不断迭代,不断进化,这就是真理。” 图画变得模糊了,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也在越来越清晰。 “那你听说过冗余论吗?” 最后的精神科医师静静地反问道。 “根本不存在什么真和假。雪是白的为真,无非是在说‘雪是白的’这件事而已,雪是白的为假,无非是在说‘雪不是白的’这件事而已。真理只是语言混乱,只是冗余,只是妄断。比如我说‘雪是白的为真’,只不过是我在妄断雪是白的。真理是一个获得承认和认可的过程,除此以外别无任何属性。” “可是你挡不了我杀绝对精神那一招。”归元者悠然道,“既然因果可以不存在,语言自然也可以不存在。你觉得我在说话只是你觉得而已,其实我只是在发出无规律的声音,碰巧拼成了一句‘话’。” “呵。胡搅蛮缠这些没用的,又有什么意义了?” “有用才是真理。实用论。那你如何确认实用论本身是实用的呢?我觉得实用论没有用啊?” “可是大多数人会觉得有用。” “人多就是真理。共识论。那么‘人多就是真理’这句话是不是真理呢?如果少数人认为‘人多就是真理’,那么到底人多是真理,还是人少是真理呢?” “那就交给历史去评价。” “谁拳头大谁是真理。构造论。可是按你的逻辑,构造论本身就是构造出来的结果,如果日后有拳头更大的构造出否认构造论的理论,你又该如何自处呢?” 精神科医师沉默了片刻才重新开口:“构造未必没有尽头。在一切走到尽头前,真理是未定型的,是不存在的。我们只能对外部发生的事件进行持续记录,直到它不再发展才能下结论。此所谓盖棺定论。” “待定论。确实弥补了构造论的劣势,但是优势也一并丢掉了。构造论承认构造论本身就是构造出来的,待定论却还是在试图承认一个永恒的真理。最后的就是永恒的,就是正确的吗?可是又如何定义‘最后’?多后才算是‘最后’?如何才能确认事物不会更进一步发展了?” 这次精神科医师沉默得更久:“如果我支持相反的观点呢?真理只是一个过程,是人运用各种工具去探索、观察、追求的一个行为过程,甚至是一种追求终极的精神,它不强调一定要看清楚世界本身的什么面貌或者得出某种结果。只要不强求结果,就不会落入你的陷阱。” “可这样真理就成了纯主观的事情了。失去了客观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如此这般的‘真理’本身就不成立。”归元者舔了舔嘴唇,“因为真理这个东西,本身就是我们用来区分真假是非的范畴。” “存在论并非纯主观。怎样的精神是正向的,这一点就是客观的。” “可如果这样子的话,谎言也成真理了。譬如我自以为是天才,这种观点让我高兴,让我振奋,按你的说法也可以算作真理。存在论的尽头是主观论。你回避不了。” 精神病医师叹了口气:“人的认知世界和外部世界达成双向互动完善和谐的一个运作过程,就像热量会从高温物体传向低温物体最终达成平衡一样,真理是一种内外在的均衡。” 他黯然道:“但是你肯定会质疑为什么是均衡而非冲突。难道只有和谐的观点才是真理,偏激的就不是?所以我只好……” “胡塞尔。” “对。基础主义、融贯论、符合论、冗余论、实用论、共识论、构造论、待定论、存在论、主观论、均衡论,把这十一种观点乃至除此以外的更多观点统一打包集合,就是我的观点。我承认他们说的都是对的,都是真理,就像把乒乓球、羽毛球、保龄球、足球、橄榄球、篮球、排球一股脑儿塞进一个箱子里,我不管它们具体长什么样,反正都欣然装下了。我放弃定义什么是真理,让一切都顺其自然,所有观点都全盘接纳,但不去梳理逻辑从而避免冲突。只在乎在场经验,所有定义统统悬置起来不需要解释。这正是胡塞尔的现象学。” “悬置论只有一个漏洞。” “的确,只有一个。” 这是他此生所能说出来的最后一句话。手起刀落,血滚倾盆,最后的精神科医师倒了下去。 “既然你只剩下现实感受,那杀了你的肉体不就好了?经验论者,永远无法假定感受消失之后的世界是否存在。” 不同于五位葬身虚无的上帝。他倒下去的时候,依旧是一具活生生的尸体。 “结束了?” 她幽幽叹出一口气,信手将一片落叶夹进掌中书卷,搁置一旁。 她终于抬起头,仰起脸。 平静地面对一切胆敢打破此方平静的东西。 “是啊,结束了。”归元者俯视着眯起眼睛,眸中锋芒一闪而逝,“下一个,就是你了。” “悉听尊便。”她的反应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 “等等!”我终于忍不住跳了出来。 “哦?医生,我有意放你一马,你却存心想找死么?”归元者冷冷道,“还是你自以为凭区区数千年的积累就能拦得下我?”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 一眼就看破了我的长生不老,看破了我讳莫如深的最大秘密。 这份惊骇甚至还在目睹上帝横尸之上。 但是。 我不能退。 确切地说是我不想退! 疯子。眼前这个家伙完全就是个疯子。 我活了上千年早就够本了。哪怕一命换一命也好,我不想让眼前与世无争的女人死在这个疯子手上! “虽然我不知道你们有什么恩怨……”我勉力控制着颤抖的声线,“这件事难道没有其它的……” “很遗憾,没有。她是长生法的创始人,而我是长生法体系下的最强者。我和她,必有一战。”归元者漠然道,“或者说我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这一战也不为过。” “长生法?” “同为长生者,竟然还没有在时间沉淀中领悟长生法?难道你只是个惯于蹉跎岁月的窝囊废?” 归元者忍不住哂笑两声。 “你以为我是凭什么击败刚才那几个家伙的?将思想理论具象化为战斗手段,随便活个千百年就能做到。关键是思想理论本身的差距。多活一年就多思考一年,多思考一年就多积累一年的本事,多积累一年的本事就更多一点反驳对方思想克敌制胜的可能。百十年的差距倒也罢了,千年鸿沟根本无法通过天赋、机缘之类的东西来弥补。三千年寿绝不可能战胜五千年寿,五千年寿绝不可能战胜七千年寿。这就是长生法。这就是此方世界的规矩。而这一套法门……” 他蓦地抬手,戟指她的鼻梁:“就是她制定的。除了‘她’本身以外,再没有任何名字可以用来指称她。” 她的神色一如既往的古井不波:“你自以为活得比我久。” “我知道你对自己的寿命很自得。人类之中的确罕有谁比你更老。不过别忘了,在今天之前,那个只活了不到六千年的小家伙恐怕也对自己的寿命很自得。” 他仰天大笑两声。 “哈哈,你不妨猜猜我寿算几何。猿人历史六百万年,所以我六百万寿?地球历史四十六亿年,所以我四十六亿年寿?No,no,no!短暂,太短暂了。我有一百三十八亿两千万年寿,我的意识早在宇宙大爆炸之时便已诞生,我是全宇宙最古老的东西!” 他在傲慢地叫我。 “医生!我说我是上帝。打一开始我就说我是上帝。我没有撒谎,是别人统统理解错了。我不是任何宗教或者哲学里所谓的上帝,我就是字面意义上的上帝。没有谁能战胜我。任何东西都绝不可能战胜我。超越更不可能。你们多活一年我自然也多活一年。以弱胜强不存在,后来居上也不存在。长生法就是如此残酷的东西。” “是啊。长生法就是如此残酷的东西。” 她幽幽叹出一口气。 同样的一句话,在她口中仿佛带着某种更加特别的意味。 “你有一百三十八亿两千万年寿。好,那我便以一百三十八亿两千万零一千年寿杀你。” 起身,提臂,随手一指点出,施施然落座。 我怔住。长久地怔住。 归元者居然也同样怔住。 倒下之后,他怔了很久、很久。然后才流血,才挣扎,才开始朝绝望的死地走。 “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比宇宙的寿命还要长……你……你!” 他的瞳孔因恐怖而锁紧。 “难道你就是……你就是不朽者?你就是当年绯红座下四百九十九位之一的……” “是吗?不是吗?我已经忘了。你说是,那就是了。” 她的脸上一如既往的漠然,只有瞥向我的时候,才带有那么一点点时间难以磨灭的微弱温情。 “相逢是缘。既然来了,就留下来陪陪我吧。” 转 我就这样从一名精神科医师做成了不朽者的小伙计。她带我去她家。那是一栋类似于小说中魔法学院那样的恢弘建筑,风格和她本人一样古老。最初我以为这只是一座普通的荒废学院。可我居住了几年后,却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这里到处都是秘密。 有一次,我无意间发现这座学院的一栋宿舍楼是空楼。我在空楼的每一个房间里摸索,最后我在宿舍五楼尽头一个房间的壁橱里发现了一个洞,钻进那个洞里,我发现自己到了一个神奇的密室。那个密室里有一个女巫的黑袍,地上还有一个青铜面具,此外,密室里的柜子上还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魔药。我去问不朽者,她说这是当年学院里一些老师偷偷进行一些邪恶魔法实验的地方。 后来,我发现学院的后山里有一个神秘的山洞,山洞的最深处有很多的坟墓。不朽者说,这些坟墓是古代的一些著名英雄的。在太古时代,学院的后山山洞是埋葬英雄的英灵殿。 之后,我又在山脚的一座小庙里发现了一口古井,钻进了古井里,我发现学院的地下居然有一片连绵地牢。不朽者说,学院在建校之初其实是一座关押犯人的监狱,只不过有一位被冤枉入狱的贤者,在监狱里依然坚持教导罪犯文化知识,因而感动了当时的国王,所以被释放出狱。后来监狱拆除后,那位贤者在监狱遗迹上建造了这座学院。 再之后,我又在学院的喷泉下发现了一座地下廊道,那里曾经是一座小型地下博物馆,在那里,我看到了一道门,门是打开的,但是却无法进去,任何进入门里的人都会被两倍速弹出来。那里还有太阳和圣杯的标志。不朽者说这里是一些古代魔法学派藏古籍的地方。 我又发现这座学院的天空中漂浮着一座飞盘状的图书馆,那里藏着数量近乎无穷无尽的魔法书籍,是历史上最伟大的魔法师藏在这里的。学院内还有一个大湖,这个湖叫“圣湖”,湖底深处居然有一座沉船,而在沉船的最深处还有一颗正在孵化的上古恶魔的卵。湖底下还有神秘的大石门,可以通向更深处的巨大迷宫,那里是更古老的矮人文明留下的遗迹。学院温室尽头的一棵树下有神秘通道,通往一座神秘的地下植物园,藏着各色食人花,那里是一个老师杀人的秘密房间。教学楼墙壁和天花板与地板夹层内部是空心的,可以藏人,学院建筑楼体内部还有一个里学院,藏着海盗时代的宝藏。墙上的油画也有秘密,一些油画是可以打开的,里面居然是武器库。学院的厨房也有秘密,厨房旁的盔甲下面有个通道,可以到一个巨大的饲养场。学院的钟楼也有秘密,钟楼顶部的阁楼是吸血鬼的聚会室。后山的树林也有秘密,一些树的树冠之上住着树精灵,它们有属于自己的树上王国。学院的舞蹈教室后面还有一个镜子屋,里面摆满了镜子,每一面镜子都可以看到自己未来的不同可能性。学院里还有信鸽房,鸽房里的鸽子其实都是历史上的冤死者的灵魂变的。学院操场中心有一座只有下雨天才能看见的隐形小城堡,那里是一个古代祭坛。学院圣湖的中央还有一座只有满月才会出现的小岛,岛上有世界最名贵的蓝宝石;不同的季节,圣湖上还会出现一些更小的岛屿,有的是月牙岛,有的是火山岛,而其中有一座黑色的最终之岛,里面关着一只漆黑的大鸟。学校门口还有废弃的车站,据说运气好的话,就能在里面碰到一辆幽灵列车,可以通往其它世界。学院的六个边角都能看到神秘的小白塔,把这些白塔连起来,可以组成一个魔法阵,据说可以把学院传送到遥远的过去…… 单在第一年,我就发现了五十五个秘密。可这仅仅是冰山一角而已。 我日复一日地在学院里摸索和寻找,我发现了不计其数的秘密,但是越是寻找,我就越是惊诧,因为我发现这座学院里的秘密竟像是无穷无尽的。每一把钥匙都藏着秘密,每一个汤勺都带着故事,每一个壁炉可能都通向一个秘密房间,每一棵古树都可能暗藏玄机。而且,越是到后期,想要发现新的秘密就越难,越是需要更复杂的密码,更繁杂的仪式,更巧妙的步骤,更离奇的想法,比如午夜十二点在音乐教室门口沿着阶梯往上走七阶,再往下走三阶,再往上走两阶,再往下走五阶,就可以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音乐教室,在那个音乐教室里,可以看到过去历史上的音乐家们在里面演奏。比如把餐厅中央的时钟顺时针转三圈,逆时针转七圈,就可以让魔法学院里的石像们都复活。比如让喷泉池里的喷泉以不同的顺序高低喷射,可以改变魔法学院上空的天气。比如在学院后门的许愿潭里丢进一定数量的钱币就可以跟历史上不同的人的声音交流。比如按顺序抚摸学院门口的石狮子,就可以进入一个神秘的地下斗兽场。比如搜集散落在学院各地诡异的魔法道具,就可以打开学院里一直封锁着的一座水晶金字塔,然后在金字塔的最深处可以发现一具水晶棺,里面躺着一个黑裙巫女。比如按照一定规律踩着后山瀑布下的石桥前进,就可以到一条神秘裂缝里,在里面可以遇到由萤火虫组成的萤女等等等等,这些秘密可谓是无穷无尽,犹如满天繁星般难以计数。只要他别出心裁地去进行一些尝试,总是能够发现新的秘密。 我再也没有踏出这座学院一步。这里分明只是一个大小有限的空间,却竟似隐藏着无尽的秘密,比这之外的广阔宇宙更加令人着迷。 一万年过去了,一亿年过去了。我依旧在学院里徜徉。 一百六十七亿年过去了,宇宙归于寂灭而又重启。新的归元者出现了。他比上一轮宇宙的同类更能隐忍,竟然一口气等了三百零五亿年,等到第二轮宇宙寂灭前夕才来挑战。 “你有三百零五亿年寿。好,那我便以三百零五亿零一千年寿杀你。” 起身,提臂,随手一指点出,施施然落座。 一切与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这一次,莫说不朽者,就连我都不曾抬头瞥过一眼。 漫长岁月冲刷下,我已经和她一样冷漠而淡然。 一万轮宇宙过去了,一亿轮宇宙过去了。我依旧在学院里徜徉。 不知过了多少亿、多少兆、多少京轮循环,才孕育出第一位足以硬扛宇宙循环的强者。不知诞生了多少亿、多少兆、多少京位如此这般的强者,才合力在宇宙之外开辟了任凭循环如何冲刷也能稳如磐石的避风港。宇宙的寿命不再是限制,长生者可以永远永远地存活下去。又过了不可说不可说转级别的岁月,长生者才研究出在避风港内嵌套避风港、令内界亿万年等于外界一年、呈几何倍数加速寿命积累的手段。所有宇宙都疯狂了,大家终于找到了后来居上战胜不朽者的希望。 一万层避风港诞生了,一亿层避风港诞生了。我依旧在学院里徜徉。 终于,葛立恒数寿的究极长生者诞生了。 葛立恒数是已知最大的有意义的自然数。幸运的是它可以用运算表达。葛立恒数一共有3^(3↑↑(3↑↑↑(3↑↑↑↑……(3↑(g63-1)(3↑(g63-1)3-1)-1)-1)……-1)-1)-1)×0.4771位数。实际上葛立恒数的位数的位数的位数……的位数,也算不出来。葛立恒数的本质是两个3之间进行g(63)+2级运算。g(1)就是指两个3进行6级运算,g(2)就是指两个3进行g(1)+2级运算,g(3)就是两个3进行g(2)+2级运算,直到g(64)才是葛立恒数。 抛开葛立恒数,单看g(1),g(1)=3↑↑↑↑3=3↑↑↑3↑↑↑3=3↑↑↑(3↑↑3↑↑3)=3↑↑↑(3↑↑(3^3^3))=3↑↑↑(3↑↑7625597484987)=3↑↑↑(3^3^3^3^3^……^3)(7625597484987个3相乘方)=3↑↑3↑↑3↑↑3↑↑3↑↑3……↑↑3。 两个3进行6级运算已经大的不可理喻,相当于7625597484987个3相乘方。而如此这般得到的数只是g(1)完全转换成4级运算后数字3的个数。几的几的……几的几次方这种大数表达行式在g(1)面前也约等于0。当然,g(1)也是无法用几位数来形容的。第n级运算符号是n-2个箭头,于是g(1)有四个箭头,然后g(2)有g(1)个箭头,每一层中的箭头由下一层的结果得出。 葛立恒数用康威链表示的下限为:3→3→64→2。这个数目大到难以想象。 可惜。 “你有葛立恒数寿。好,那我便以葛立恒数零一千年寿杀你。” 起身,提臂,随手一指点出,施施然落座。 没有人能战胜不朽者,绝没有任何人。 TREE(3)寿强者倒下了,大数花园寿强者倒下了。我依旧在学院里徜徉。 我绝望而又狂喜地意识到,这所学院里的秘密可能是无限的,虽然它的空间本身是有限的。就好像在1和2之间的有限长度数轴上存在着无数个点一样。 不朽者居然不否认。 尽管迄今为止我找到的所有秘密,她都早在结识我之前就找到过了。尽管我找到的这一点点秘密与她的发现数目相比与0没什么两样。 不朽者居然也和我一样看不到秘密的尽头。她也只能相信秘密的数目是无限的。 我好奇到底是谁修建了这一所学院,就像我好奇初代归元者口中的绯红是什么意思一样。 “绯红是一个只在传说中存在的名字,或许是代号……我不知道。他有四百九十九位忠仆。不多不少,恰好四百九十九位。四百九十九位都是不朽者,无一例外。” 古井无波如她,神色前所未有地变得幽远而震怖。 “当年最得绯红宠幸的有四位——愿她们的名号被永世遗忘——这座废弃的魔法学院,是四位中最聪明的一位饭前偶作涂鸦,失落于长生天。” “长生天?” “世界远比你想象的更加广阔。长生法所能作用的归我统治和不归我统治的领域总和,我姑且叫它长生天。天之外还有天。不朽者们存在于另外一片天。她们的天统治着我们的天。” “长生法不是你开创的吗?” “早在富兰克林发现电之前,电就在自然界里永恒存在。” “随手涂鸦就有这般神妙,这位不朽者的智慧,简直高到难以想象。” “所以我不敢妄提她的名讳。绯红是短命种。绯红早就老死了。但是不朽者们还活着。她能听见我们说话。哪怕她们在另外一片天。” “可是你不也是……” “我不是。我怎么可能是?我如果是,不,哪怕我有本事解析掉这块天外涂鸦步入无限寿领域……也不至于……也不至于……” 她哽咽着说不下去了,一个劲地摇头。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暴露出如此软弱的一面。打这以后,她严肃地命令我不要再称呼她为不朽者了。 “单在这长生天就有不朽者的信徒。她们能听得见。”她再三强调道,“这是僭越。僭越死不足惜。” 当然她也宽解自己:“以她们的实力,肯定早就听见了。要来早来了。没来,那就是不介意。” 她又说:“哪怕不可达基数寿算的强者,与之相比也如同蝼蚁,何况你我。人会在乎区区蝼蚁的僭越吗?” 无论如何,她不肯听我叫她不朽者了。她说从此以后她叫长生者。我不乐意。那些只有区区古戈尔数目寿算的家伙都敢自称长生者。长生者的名号实在配不上她。 最后,双方妥协在不老者。 我本以为没有什么能够动摇我和不老者平静的生活,她描述中的那些匪夷所思的强者离我们是那样远、那样远。 直到。 “操,看我发现了什么?一个有限寿数者的窝!” 看不到、听不到、感知不到。完全超乎理解能力的存在。却偏偏发出可以被理解的话语。 我后来才知道他们是无限寿数的强者。有限数无论如何加减乘除都达不到无限数的水平。有限与无限之间的差距是绝对的,正如我们和他们的差距是绝对的。完全无法理解而又无法违抗。 “哟呵,想跑?给我拉屎!” 不老者立刻拉了出来。当着我的面拉了满满一裤裆。然后她哭。 “卧槽天外涂鸦?!哦哦只是个仿制品啊。吓我一跳。我还以为……等等等等!得留她一命……喂,别叫她继续拉屎了,再拉就拉死了!” 那一日,我意识到在长生天,自己熟悉的一切就像蚂蚁窝一样渺小,渺小到平静了如此之久都没被外人察觉叨扰。 那一日,我意识到在长生天,无限寿数者才能获得人类的地位,有限寿数者已经被猎杀到了濒临灭绝天价盗猎的地步。 那一天,我失去了她。 但是,同样是那一天,我意识到,我是我。 第一个我是作为小说角色的我,第二个我是作为叙述者的我。 濒死之际,我看到了。我看到了长生天的本质是一部名为《长生》的小说,我看到了长生法的本质是《长生》的基本设定,我看到了《长生》的灵感来源是王尚和碧露星河的科幻小说,我看到了绯红是《一个故事的诞生》玩元叙事的产物,我看到了心路VS绿洲的诸天大势。 我看到了自己。我是《长生》的男主角,也是《长生》的叙述者。我拥有可以操纵局部剧情的叙事权限。我已不必再循规蹈矩地比拼寿算大小,我已经得到来自长生天以外的力量。 我要去救不老者。我要去救她。 我要去救她! 合 我找不到她。 那些家伙。那些狗屁家伙居然敢拿不老者去搞克隆,克隆出整整一个不老谷,我根本不知道哪一个才是原先的她。他妈的保护珍稀动物。操你妈,操! “我叫长生王,想请教两位长生者几个问题。” “长生王?好大的口气,我呸!” 身体稍微能活动的克隆人立刻吐了口口水。只可惜被我躲过了。她一口气冲向我,但很快就被同样被我的剧情操纵的另一位克隆人扑倒在地。 “别打了。” “好的,我们不打你了。”两人立刻停下脚步,“少待片刻,我们需要去摇警铃通报。” “不要去摇警铃,坐我面前即可。” “好的。” “把衣服脱了,然后把草丛里这只蚱蜢抓住吃下去。” 堂堂长生者就像两只狗似的在花丛中抓蚱蜢。有好几次好不容易快要抓到了,两人的头又不知道是默契还是不默契地一头撞在一起,姐妹花轻盈的身姿能在几秒内用轻功飞上屋顶,但面对小小的蚱蜢又是如此笨拙。到后面蚱蜢似乎都看不下去了主动往姐姐脑门上跳,随后趁她尖叫的时候妹妹连忙抓住蚱蜢往嘴里塞,然后反应过来的姐姐马上亲到妹妹的嘴上咬下半只蚱蜢,这只小小的蚱蜢终于被两人抓住吃了下去。 “呕——姐姐,我们为什么要听他的?” 两位克隆人气喘吁吁地席地而坐。刚刚两人赤身裸体在花丛中抓了半天蚱蜢。小小的蚱蜢在月夜花丛中几乎完全不可见,两人刚刚想要催动神识,却又因为我的剧情操纵引发的剧烈头痛而不得不罢休。 “我们能试着反抗他吗?” “不能。”吃下半个蚱蜢的姐姐面如死灰。长这么大就没吃过生的虫子,心理作用让她的胃里翻江倒海。 “接下来我会让你们恢复‘清醒’状态,你们将回答我问出的一切问题。且只要你们听到了正确的回答,不管是你的回答还是你姐姐的回答,另一个人就需要对着我磕头。这个命令会根植于你们的心海,哪怕你们因为磕头而忘记了自己曾经回答过什么,你们依然会记得自己听到回答后要磕头的事情。明白了吗?” “明白。” “当你们清醒后,只要你们看见了其他人磕头或者亲自磕头,你们就会忘记自己曾经回答过问题这件事。明白了吗?” “明白。” “好,清醒过来。”我拍拍花瓣站了起来,“敢问两位长生者尊姓大名?实力如何?” “我是不老谷的克隆人不老狐,八十六万兆寿,她是我的妹妹不老兔,七十四万兆寿。”不老兔听罢对着我趴下磕了一个头。 嗯。真是简单粗暴的名字。大家都是克隆人和不老者长得一模一样,全靠打扮区分了是吧?兔女郎装的叫不老兔,挂狐狸尾巴的叫不老狐……啧。不得不承认,不老者一本正经的脸蛋见多了,换个风格还挺好看的。 “我什么都知道。”我指了指不老狐,“你叫不老狐,而这位是你的妹妹不老兔,分别是八十六和七十四万兆寿命,我说的没错吧?” “你……你怎么知道我们的名字?” 两女的头上冒出了细细的冷汗,在我的剧情操纵的作用下,她们进入了一种介于痴呆和清醒之间的状态,有点像在睁着眼睛在做梦,其中大部分的细节都给忘记了,但某些具体的场景又会变得无比清晰。当时她们的心神也变得一片混沌,而这种感觉难以用语言来描述。 我看着惊恐的二人有些好笑,明明是她们亲口说出的隐私,可是在暗示的作用下她们居然能做到说完就忘,这些极度敏感机密的信息从自己的口中不自觉地说出的感觉太幽枉了,可她们却对此浑然不觉。 “你的脚多大?”我转向不老兔。 “三十八码……几乎没有适合我脚码的鞋。我的脚实在是太……太大了,所以我需要找人专门定制。”由于这件事实在是太隐私太羞耻了,不老兔一口气说的磕磕绊绊的,不老狐站在一旁耐心地等不老兔说完,有几次她以为不老兔说完了,差点就要跪下磕头,但结果不老兔是欲言又止,欲止又言。到最后等不老兔说完了不老狐才试探性地看了她好几眼,等她彻底说完了才半信半疑地趴下磕头。 “你的脚居然有三十八码?”我佯装吃惊,“太夸张了吧!” “什……什么啊!”不老兔一听见有人说自己脚大马上羞红了脸,“谁告诉你的?你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事情?!” “我不光知道你的脚奇大无比,我还知道你甚至无法正常买鞋,需要找裁缝专门定制!” “啊啊啊!!!”不老兔恨不得马上找个地缝钻进去,“不可能……我根本就不会告诉任何人我的足码……哪怕是姐姐……你……你在胡说,我的脚根本不可能这么大!” “兔兔……”经过刚刚的挣扎,她的脚已经从长裙里伸出来了。不老狐仔细看了看。“确实很大……” “姐姐!你怎么能这样说!!!”不老兔差点给羞哭了,立刻把长裙死死地遮住自己的双脚。 “如果你们放我进不老谷,会被怎么处置?” “死。”不老兔言简意赅地回答,随后两人一齐趴了下来磕头。 “看样子你们知道后果啊。那现在就去自首吧——停下,回来。我想到了个更有意思的玩法。” “不老狐,你的表意识会忘记关于我的一切记忆,但潜意识依然保存着关于我的记忆。今晚我对你们做的一切都隐藏在潜意识里呼之欲出。但一旦你被不老兔挠痒,你就会忘记一切关于我的记忆,只能重新在潜意识里寻找关于我的线索。” “不老兔,你作为今晚的见证者,你会保留一切的记忆。但这些记忆并不是让你去阻止我的,而是用来阻止你姐姐想起关于我的判断准则。每次你觉得不老狐快要想到关于我的一切的时候,你就需要对她挠痒来她忘记,随后继续诱导她,让潜意识里的记忆呼之欲出。” 姐妹俩翻着白眼晃了一晃,旋即恍然。 “我们今晚错过什么了?”不老狐现在只是隐隐约约记得今天晚上不太平,但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又给忘记了。她看着眼前的我总觉得眼熟,这是谁呢? “他认识不老者。”不老兔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但她跟猎人海力布似的说不出来,确切地说她被阉割的神魂压根就没意识到可以跟姐姐拆穿他的身份。根据我的暗示她在不停地旁敲侧击不老狐,先通过不断的提示刺激她的记忆,随后在她记起来的一瞬间再次干预她的记忆,让她忘记我到底是谁。 不老兔细细品味着看着不老狐的表情,她疑惑的表情慢慢地变成惊讶,再开始有了点愤怒的倾向,这表示她快要认出眼前这个眼熟的男子了。不知道为何,也许是处于本能的反应,不老狐自己突然鬼使神差地脱下自己的鞋子,开始拼命地挠起自己的脚心。虽然自己挠自己没有别人突然袭击的那种敏感,但这种根本就不受自己意志控制的抓挠依然引得她哈哈大笑。 在强烈的痒意中不老狐渐渐地忘记了一切。她的手抓挠自己脚心慢慢地停了下来,而刚刚停下来的她刚刚脑子里恢复了一点神志,手又不安分地在她的腋下抓挠。自己好像养成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只要自己一去想那个眼熟却陌生的男人,自己的手就会不由自主地抓挠自己的痒肉来阻止自己想起来。不信邪的不老狐想要阻止自己脑海中关于这人的全部记忆,但越是集中精力自己就挠自己挠得越厉害。在如此浸在骨子里的奇痒中她根本就无法正常思考,脑子里本来负责警戒而紧绷的弦也越来越放松。 我懒得再管两人,直接大摇大摆地走进不老谷。不老狐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但她就是说不出来。莫名其妙懒散的她绞尽脑汁地把眼前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背影和自己的记忆一一对应,这个人就感觉已经眼熟到了极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难道是……他——!!! “格叽格叽~”不老兔猛地从后面抓住她的腰部挠了起来,不知为何,这股痒意是从她的体内涌出不断地朝外扩散的,所以不管怎么抓挠都无济于事。不老狐忍不住哈哈大笑,脑海里关于我的印象一下就一扫而空。笑够了的不老狐再一次忘记了我,她就这样周而复始的拼命思索着这个神秘的男人到底是谁,随后在被妹妹抓挠后遗忘。 “我来救你了,不老者。”我暗暗地下定了决心。 当女孩子写下上面这句话的时候,忍不住咯咯巧笑起来。 “绯红绯红,你看我写的这段怎么样?” “又在写你想象的我死了之后的故事吗?”绯红的哀嚎从书房背面远远地传过来,“不看不看。太多了。虽然是充分利用你的想象力和文学爱好的催眠设定,但是你写得也实在太他妈的多了。” “哎呀哎呀,看嘛看嘛,求求你了绯红,你就过来看看嘛!” “行,行,看看就看看。唉,谁叫我的四百九十九个名额里,有一个赏给了你呢。” 起 我的寿命很长,却少有精彩的故事。 大约四千五百年前,我出生在黄土高原一个不知道名字的地方,大概的位置应该离渭水之南不远。那时候,这里的山上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木,清澈的渭河水欢快地从密林中、山谷间穿过,然后汇入当时依然清澈的黄河。两千多年后,当大秦帝国派人在这里疯狂地砍树修建宫殿皇陵之时,我早已逃离此地,转入河南境内。 当我长到二十五岁的时候,我就不再变老了。在那个时候,我的身材相当魁梧,不过按照现在的标准(感谢我们这个时代的牛奶)却显得略微有些寒酸。我很聪明,是族里最先会写字的人。当时的汉字(如果那时有“汉字”这种说法的话)非常复杂,而且随意性很大——“茴香豆”的“茴”字若在当时恐怕有不止四十种写法。因为能识文断字,我在村子里很受尊敬。很快,五十多年过去了,但我却一点都没有变老,村里人开始议论起来。住在隔壁村的族长听说了,认定我是长生不老的灵药,便要抓我来吃。我听到风声就逃了出去。不久之后,那个要吃我的族长被另外一个部落的首领杀了,而这个首领被后世称为黄帝。 我自己在山上搭了一间草房,在半山腰垦了十来亩田。白天种地,晚上发呆。 大禹治水时,我被抓去做工。因为认图识字,我很快得到了禹的赏识。尽管我比禹年长很多,个头也高一些,但是禹却有着我难以企及的智慧和气概。 禹常常用那粗大的双手拍着我的肩膀说:“你若是能有些胆识,倒也是个人才。”我听了并不为所动。勇敢会让人送命的。别人死了,只不过少活十几年或者几十年,而我若是死了,便是少活了千秋万代,实在不划算。 经过十年的艰苦工作,禹终于解决了水患,而他本人也从禹变成了大禹,跋扈起来。此时的大禹,吃穿用度的排场都很大,光手下的奴隶就有上千人。很快我就逼迫舜退位,自己登上了王座。 一天,大禹让我去见他。我急匆匆地跑进大殿,却见大禹盘腿坐在大殿上,弓着身子,半睡半醒地打不起精神。大禹见我步履矫健地走进来,突然心里一动问道:“这已过去十多年了,为何你依然如此矫健?” 我不敢去看大禹那被多年风霜砥砺得像树皮一样的面庞,只是低头跪在那里说:“大王忧民操劳,日不安食,夜不安眠,是以老得快些。” “不错。”大禹看着我年轻的面庞,若有所思地说,“这天下的事情便是让我活千年万年也做不完的。” 我伏地高呼万岁。 见完大禹,我收拾了细软,也没和妻子孩子告别,就径直逃进了山里。 我在山里过了几十年野人一样的生活,直到觉得曾经认识我的人都已经死完了,我才又回到了人群中。但我衣衫褴褛,而且说话口音也很奇怪,当时的领主正缺奴隶,见我还算健壮,又没有任何可以查得到的来历,就在我胳膊上烙了印,充作了官奴。 奴隶的生活十分凄惨。即使到了现在,当我在电视里看到有关奴隶时代的纪录片时,我依然可以想起皮鞭抽打在脊背上的剧痛,脚下镣铐的“叮当”声似乎还在耳畔环绕。不过,好在我的奴隶生活并不是太长。三年之后,一场奴隶起义让我获得了逃跑的机会。我没有和别的奴隶一起去参加战斗,而是偷偷地逃开了。后来起义失败了,奴隶的尸体摆满了一条条街道。再后来,军队搜查逃匿奴隶时,我并没有被认出来,因为当时军人是根据奴隶身上的烙印来辨别其身份的,而我身上只要伤好了从来都不留疤痕。 后来,我就在城郊一处僻静的地方住了下来。平时从城外的水塘里捉些鱼贩卖到城里,勉强糊口。就这样,又过了很多年。这期间,夏朝几次迁都,外族人也常来入侵,但我的生活却一直没有变化。即便是商汤伐桀时,我的房子被烧了,我也只是换了个地方又盖了一间草房,照样过了下去。 商朝的生活和前朝并没有什么区别,每日吃的用的变化无多。唯一不同的是手工匠人逐渐多了起来,贵族们也开始大建窑炉,铸造青铜器。我凭借自己识文断字的优势,很快就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铸造青铜器的陶坯上写上祭祀牺牲的文章。 此时的文字已经比仓颉那时抽象得多了,所以能熟练使用的人非常少,于是我也就成了香饽饽,全城的贵族都来邀我刻鼎。鼎虽然最早只是吃饭的家伙事儿,但由于其外形美观,再加上崭新的青铜如同黄金一样耀眼,而且价格十分昂贵(也许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很快就成了当时华夏大地精英阶层相互炫耀的重要标志。我在当时的地位等同于现代的乔治·阿玛尼或是陈丹青。 越来越多的人从东边回来,说东边的尽头是无边的海洋。这样的传说由来已久,但是真正去过大地尽头的人并不多,而我也一直不相信。我本来打算亲自去看一看,但转念又觉得一路风餐露宿,而且还有神怪猛兽什么的,于是很快便放弃了。 不过,那些敢于冒险的人还是有回报的,他们带回了大量的贝壳和珍珠,而这些在当时可是硬通货。当然,这些大量涌入的贝壳也结束了其作为货币的时代。 即使在我看来,时间也仍然过得很快。在每天发呆和吃饭的过程中,商亡,西周立,然后西周亡,天下大乱。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漫长生命中最惬意的一段时光,因为什么都乱了,我不再需要整日提心吊胆怕别人识破自己的身份。 然而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身材很高而且非常丑的年轻人,我识破了我的秘密。 “这么多年你都这样生活,不寂寞吗?”那个年轻人问道。 “偶尔吧。”我回答道。 “这么说,你见过尧、舜他们?” “没错。我还见过姬发、周公旦、夏桀、商纣等等,都见过。”我有些自夸地说。 “那你还见过姜太公了?” “见过。”我回答道。当年,姜子牙骑马穿街而过时,我挤在人群中看见了那个老迈的身影。传言这位老人可以驱神驭仙、降妖除魔,但那时的我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稀奇的。 “姜太公真的那般神通广大吗?”年轻人问。 “没错。呼风唤雨,撼天动地,无所不能。” “哦。”那个年轻人淡淡地说了一句。 “你不信?我是亲眼看见姜太公施云布雨的。”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但似乎不如此说就显得我白白活了这两千多年。 “嗯。”那个年轻人依旧淡淡地说。 “你不信。”我好歹活了那么久,敷衍的脸色我还是看得出来的。 “我只是觉得,如果所有的事情你都见过了、经历过了,只怕你活不了这么长的时间。”那个年轻人的表情依旧很平静。 我低下了头,知道我所言非虚。自己两千年的道行,竟不如人家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 “不著一字,不建一瓦,纵寿与天齐,又有何用?”年轻人说完就离开了。 我花了十年时间去想这句话,无所感。后来,我听说那个年轻人名叫孔丘,而且他出名了。 又过了很多年,一队旅人在我的家门口歇息。他们都饱经风霜,瘦骨嶙峋,身上穿着褴褛的粗麻深衣,头顶上并不戴冠,如同枯柴一般的斑白头发有些随意地绾成发髻。他们中有一个白髯老者,衣着稍微整齐一些,但那些勉强算得上干净的衣服已经褪色得很严重了。他身材非常高大,只是现在已经有些驼背了。 我觉得这个人有些面熟,仔细回想,竟是当年遇见的那个孔丘。不过,时间像一条无情的河流,将孔丘的青春活力几乎都冲刷殆尽了。 我对于当年之事仍然有些介怀,于是就走到近前,向孔丘的一个弟子问道:“你们从哪里来?” “从孔氏那里来。” “就是那个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孔丘?”我有些得意地问道。 那个弟子一下愣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时,孔子听见我们的对话,转过头来,也稍稍愣了一下。显然我也认出了我。 孔子微笑着向我点了点头,然后说:“君子行事只问该与不该,不问能与不能。” 这下轮到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给你个建议。”孔子又说道。 “什么?” “试着从时间之中学一点东西。即使是对于你这样的年轻人来说,时间也不是无限的。” 天啊,这人真是太可恶了。我在心里想。 春秋战国对于我来说,就像几页纸(当然那个时候还没有纸,只有竹简和丝帛),轻轻一翻就过去了。我曾见过聂政的姐姐在闹市认尸后毅然自尽,也曾见过朱亥自扼其喉而死,但我看得更多的却是为了活命抛妻弃子,为了富贵背信弃义。在那个混乱的年代里,有很多英雄和勇士,但更多的却是败类和苟活之徒。我就这样过着,这样宅着,看着大秦帝国花了几个世纪冉冉崛起,然后在一夜间轰然倒塌。 秦时严苛的户籍制度曾让我很头疼,因为这样会增加我隐藏身份的难度。幸而大秦帝国很快就灭亡了。我很幸运,没有被拉去修长城,也没有被抓去修阿房宫和始皇陵。当时,五分之一的人口都被迫服了各种劳役,几万人上山砍树,结果咸阳附近三百里的山头上一棵树都没有了。 周朝苟延残喘,延续了八百年。秦帝国不可一世,结果二世而亡。我觉得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所有过于耀眼的东西都注定要早逝,低调才是长久活下去的唯一途径。 汉武帝年间,黄河泛滥,几百万人流离失所,一时间逃荒者无数。我随着逃荒的队伍一直向东流窜,经河南、河北,最终转入山东境内,然后在这里看到了大海。 从我听说大海到我真正亲眼见到大海,大概过了两千多年。无边无际的腥咸海水轻轻地拍打着脚下,巨大的声响仿佛来自宇宙的每一个角落。我呆呆地看着大海,整整一天之后,我又站起身,继续逃荒。 来到曲阜,我又想起了几百年前坐在我田头的孔子,又想起了当年的对话,又想起了大海。于是在曲阜,我又停下了脚步。我坐在田头,看着天上的云和天下的事一起不停地变换着。 汉朝是一段漫长的历史。两汉加上三国延绵了近五百年。在这五百年间,我一直住在曲阜附近的一些村庄里(只住在一个地方是不现实的,因为这样很容易引起怀疑)。当年,秦始皇举全国之力去寻长生不老药,一名方士不知怎么发现了我的不同之处,就把我绑起来想要献给秦始皇。幸好半途遇到农民起义军抢劫,我这才侥幸活下来。所以这五百年来,我时时刻刻都在警惕外人。我没有娶妻,没有朋友,一个人找了块偏僻的农田耕种十几年,然后离开再换另外一个地方。五百年来,我一共使用了七十一头耕牛,却只存下了二两三钱七厘银子。 我很久没有读书了,拿起竹简,我竟然不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内容了。于是到了晋朝,我花了五十年的工夫,恶补了一下文化知识。好在那时候的作者言必称春秋,倒是省了我不少力气。 可没安稳几年,西晋就在内乱中垮台了。不得已,我随着蔚为壮观的南迁队伍来到了烟雨朦胧的江南。 到了建康,才知道世间繁华。高大的城墙,热闹的街市,路上走着身穿各式服装的四方人士。我又想起了自己出生的那个小部落,半地下的草屋,所有人都衣不蔽体。这世界变化真快啊!我不禁感慨道。 在江南的日子是非常清闲的。因为北方的官员都逃到这里来了,但是却没有这么多的官职供给他们。这些官员平日无聊,领完俸禄之后就去酒馆乐坊消遣。我看准商机,在建康城开了一家酒馆。结果生意火暴,短短几年内,我所赚到的钱比我种一千年的地所赚到的还多。后来,我觉得开酒馆太张扬,容易暴露自己,于是就将酒馆盘了出去,自己在建康城里买了一套小宅子,每天养花喂鸟,读书练字,生活倒也非常逍遥。 王羲之在那个年代名气就很大,很多人为求其一字不惜倾家荡产。我也特别喜欢王羲之的字,偶得一纸半字便要临摹千遍以上。久而久之,我模仿王羲之的字竟让时人难辨真假。 因为学问做得好,又写得一手好字,我被举了孝廉。不过对于“青年才俊”一词,我倒也常感到汗颜。 才做了两年的官,我就被谢相国召去了。 谢安热情地接见了我。三言两语之后,谢安发现我很有才华,而且似乎对于先秦旧事颇有研究,便问我可懂古玩。 我还在山东种地的时候,便知时人好古玩,当时,我很后悔自己没有存下一些前朝的盆盆罐罐什么的。虽然自己手上没什么古玩,但古物的断代判别对我来说还是很轻松的。 “略懂一二。”我有些谦虚地对谢安说道。 谢安当下差人将一尊小小的青铜鼎搬了出来。这鼎长满了铜锈,但是上面的铭文依然清晰。我仔细一看,这一看不打紧,竟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到了自己的落款——这鼎竟是自己铸的!当年这鼎刚造好时,金光灿灿,所有人都认为它会一直这样光彩夺目下去,千秋万载一直这样下去。不想,今日竟然变成这个破败样。也许它和我做出了同样的选择,放弃了所有出类拔萃的品质,换得了长久的存在。 我将鼎上铭文的大致意思告诉了谢安。谢安听了之后很是满意,而我也借此成了谢安门下最受赏识的幕僚。 正当我享受着秦淮河的风月时,突然传来北方蛮族要打过长江的消息。苻坚带着百万铁骑在江北摩拳擦掌,让这个偏安一隅的软弱王朝恐惧得瑟瑟发抖。 我得到消息后,胡乱收拾了些家当,给谢安留了张纸条,连夜逃出了建康城。 我见过北方的剽悍铁骑,那些马背上的军汉就像草原上的狼一样,凶狠、冷酷、毫不留情。而南方的汉族政权太软弱,掌权的文人士大夫只会吟诗饮酒、谈风论月,军纪早已松弛不堪。面对苻坚洪流般的百万大军,我们一点取胜的机会都不可能有……总之,走为上策。 后来的事情在历史上非常有名,而我对此也相当后悔。如果我当时不逃的话,就还可以再过几年锦衣玉食的生活。我实在想不通,像谢安这样温良的人,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勇气。东晋满朝武将,没一个能有他的气魄。 大战之前背主而逃,被抓住是要砍头的。所以我只好向北逃窜。我借道安徽,又回到了河南境内。 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中国又迎来了一个大一统的王朝。虽然隋朝坚持的时间只比秦朝长了那么一点点,但是这个朝代对于我来说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在隋朝时参加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科举考试。在此后近千年的时间里,我中进士十五次,中举人近百次,中秀才无算。不过,我从来没有中过状元。我最出风头的一次,是在明朝的时候写八股文得了二等头名,险些杀进三甲。 由于有了功名,我在此后的一千余年中,生活一直比较舒适。虽说官总也做不大,但是我心中又没有什么治国平天下的抱负,再说做官总比当农民好百倍。通常来说,我都是做官二十多年,然后隐姓埋名躲在某地二三十年,再出来考一个功名。 唐朝初年,我来到长安做官。在这里,我第一次见到了金发碧眼的外藩使臣。我听说这个骇人听闻的事实已经很久了。早在先秦的时候,便有人传言在西域很远很远的地方住着些金发碧眼的胡人,面色煞白,犹如恶鬼。不过真的见到胡人之后,我发现我们还是比较好相处的。这些胡人说着不太流利的汉语,但是为人处世什么的都与中原人没有太大的区别。这些胡人多是在汉朝以前来到中亚地区定居的突厥人,后来汉武帝兴兵北伐,这些人就被赶到亚欧大陆最中部的地方。不过,也有很少的胡人来自更远的地方。我们声称在这块大陆的最西边也是海洋,我们还说我们生活的世界是一个球形。我就认识一个这样的胡人。 那个胡人的名字叫做马克西姆,在我们的语言中这是“真理”的意思。马克西姆信奉着一种宗教,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唯一的神。马克西姆每天祈祷诵经,而且不停地试图教化我。不过我并不以为然。我活了三千多年,很少去考虑鬼神的问题。别的人一出生就活在对死亡的恐惧之中,这种焦虑会让人追求和崇拜超越自然的力量。而我则不一样,只要我足够小心,我可以活很长很长的时间。我比所有的人都害怕死亡,但我对死亡的那种害怕和其我人是不一样的。对于别人,死亡是必将到来的;而对于我,死亡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我足够小心。 不过,我对于马克西姆所宣称的其我事情感到好奇。马克西姆说从太阳投射的影子中我们就能推断出大地是个球体,而且,我们算出的地球直径是一个大得令人难以想象的数字。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生活在圆球下面的人不会掉下去呢?”我问道。 “不知道。”马克西姆愣了一下,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我得意地笑了笑:“你们胡人的东西都太不实用了。中国人研究天文历法是为了耕种和祭祀先人。我们的历法非常准确,千百年来也没有让农民误了农时,这就足够了。而你们想的东西都是不着调的,这地是圆是方跟这四季更迭有关系吗?” 马克西姆觉得我说得不对,但又不知道如何去反驳。 没多久,马克西姆在长安染病而亡——但愿他的神保佑他。 马克西姆死的那一天,长安城张灯结彩,锣鼓喧天。玄奘经过十七年的艰苦跋涉,终于从天竺取来了佛经。唐太宗很高兴,在长安城外专门建了佛塔以存放经书。 不久,我因为知文善画,被调去敦煌参与壁画和石刻的建设。那时候敦煌的气候比现在好一些,但毕竟是偏远之地。我起初不是很情愿,但又想到自己在长安待得太久了,也该换一换地方了。 足足走了两个半月,才走到敦煌。我在离莫高窟很远的地方就闻到了工人们烹煮羊肉的气味儿。这里的工匠是从全国各地选来的,每个人都身怀绝技。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并不笃信佛教,只是被政府征役来此劳动。 我作为政府派驻的官员,主要负责管理工人和检查工程质量(从古到今这都是很有油水的工作)。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才真正地接触到了佛教。我从僧侣那里听了很多佛教故事,也听了很多佛法禅理。我觉得禅宗很有道理,但我对于辟谷打坐这方面的东西更感兴趣。我觉得既然自己可以活很多很多年,那么如果我去参悟禅宗的话,一定会比别人更有成就,说不定自己甚至可以修成正果,跳出这生命轮回,位列仙班。不过,一个和尚却说我不是有缘人,没有得道的慧根。我不服气,辞去官职,躲进深山潜心钻研佛法若干年,果然无所得。 无奈,我只得从山里出来。我没有回长安,而是直接从京杭运河下江南而去。隋唐时期,曾经的建康城已经辉煌不再,只剩下些残垣断瓦,稀稀拉拉地住着些人家。彼时,中国南方的重心在广陵,也就是扬州。当时北方中原的人提起扬州,就如同现在的中国大陆提起香港一样。 我在扬州买了一套小房子,依靠收购转卖古玩字画度日。 唐人好文,所以各种书画艺术品都有很好的销路。当时那些大家的书画都可以卖出不菲的价格。不过,正如所有其我的时代一样,那时候人们追捧的主要还是古人的东西。书法家或是画家死了之后,我的作品才会真正成为珍品。一张颇为普通的北魏孤本,其价格和颜真卿的书帖不相上下,若是谁有“二王”的真迹,只怕可以买下半座扬州城了。 一天,我正在店里核算账目,却见一个形貌猥琐的中年男人神色不定地从外面走了进来。 “阁下可是枕山先生?” “枕山先生”是我为了从事古玩买卖专门取的别号。 我点了点头。 “我有一件宝贝,想借先生慧眼一辨真伪。”那人恭敬地说道。 “那就拿出来让我看看吧。”我在这一行还是有些威望的,所以常有人找我甄别古董。 “只是那件宝贝实在珍贵,小人并没有带在身上。可否劳烦先生去寒舍一探究竟?” “哦?什么东西这么珍贵?” “不瞒先生,是王右军的真迹。” “当真?”我一听说是王羲之的字,马上就来了兴趣。 “还请先生到寒舍一叙。” 我和那个人乘马车来到扬州城郊一座很大的宅子前停了下来。也不知道穿过了多少道门,终于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小院。小院前后都有很多家丁在把守。 走过一座小花园,我和那个人走进一间书房。那个人推开笨重的书柜,从后面的墙洞中拿出两个一样的卷轴。 那个人只把其中一个卷轴打开,我就呆住了。 《兰亭集序》!是真迹!当年,我在谢安的府上做幕僚时曾亲眼见过这张帖子,当时我不知道临摹了多少遍。“先生再看这幅字。”说着,那个人又把另外一个卷轴也展开了。我一见眉头就皱起来了。 这幅还是《兰亭集序》,几乎和另外一幅没有什么区别。 “先生,我只知道这两者中间必然有一幅是真的。但到底是哪一幅,我实在无法分辨。” 我不用比较便知道哪个是真的。《兰亭集序》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我至少临摹了几千遍,至于读帖更不知有多少遍了。这篇字的每个细节我都了然。虽然整张帖子被重新装裱过,上面还多了不少收藏者的印章,但它就像你在年少时所爱慕的那位美人一样,尽管多年以后她不再有艳丽的容貌,头上也不再戴着那些由鱼骨做成的头饰,尽管她不会像从前那样戴着那串由狼牙和虎牙穿成的显眼的项链,也再不会双手叉腰发出“咯咯”的笑声,但当你见到她时,依然可以从皱纹和满脸的泥浆中找到那张你曾经挚爱的脸。 另一幅则是仿品,但是仿得非常非常像,只在极细微处的笔法上稍有不同。 “你得了这字想要做什么?不如卖给我吧。”我没有直接回答那个人的问题。 “先生您看我是缺钱的人吗?再说这东西您可能也买不起。不瞒先生,我打算把这帖子献给当今的皇上,换得一官半爵,福荫子孙。” 依李世民的作风,这幅字一定会被他带到墓里去的。这样的珍品只能去陪一个死人,实在是太可惜了。 我想到这里,就指着那幅假的《兰亭集序》,非常肯定地说:“这幅是真的。” 果然,唐太宗死的时候把那幅字带进了棺材。又过了很多年,坊间又开始流传所谓《兰亭集序》的真迹。我惊奇地发现那幅“真迹”竟然就是当日我所指的那幅“真品”。这幅字不是跟唐太宗陪葬了吗?我想了很久才明白,当时,那个人根本就没有打算把真的《兰亭集序》交出去,不想由于我故意混淆,此公竟然把真品给献上去了…… 后来,我每次想到这事情就唏嘘不已。自己活了那么长时间,好不容易又一次想为后世做些好事,不想却弄巧成拙。或许老天之所以一直让我活着,就是叫我老老实实地做一名观察者,永远都不要参与。也许我可以成为最好的历史记录人,但可惜的是,记录历史的权力并不在我的手里。 转眼间,唐朝结束了,宋朝结束了,元朝也灭亡了。我看着一代代的人登上历史舞台,然后又匆匆地离去。我真害怕有一天所有的人都离去了,只留下一个空荡荡的舞台和我自己在那里回味。所幸这可怕的场景还没有发生。我发现人类有着一种难以理解的生命力。不论战乱使人口跌落到什么水平,只要能有些太平年月休养生息,人口总数就可以很快地增长回来。很多年后,我在电视上看《动物世界》这节目时知道非洲草原的生物在旱季的时候苟延残喘种群数量大减,可一到雨季来临,就会发疯一样生长繁殖。也许二者是一个道理吧…… 明崇祯十七年,我正在扬州做官。突然传出农民军攻入北京、崇祯皇帝自杀的消息。一时间人心惶惶。 不久之后,又听说清军入关了,接着,史可法就带兵进入扬州城驻防。史可法严令禁止官员私逃,所以我一直没有机会逃走。 清军围了扬州城很长时间,最终城还是被攻破了。我从死人堆里捡了一条命回来。这是这么多年来,我最接近死亡的一次。直到多年以后,我还能够清晰地记起当时的情形。 一队已经好多天没有吃饭的部队唱着扬州本地的小曲儿,义无反顾地冲向八旗的骑兵。很快,我们像割韭菜一样被割倒了。另外一队士兵又接着顶了上去,然后我们又很快倒下了。接着是另外一队士兵…… 这简直是疯了!我的理智这样告诉我,但泪水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终于轮到我和我手下的士兵了,我用颤抖的手举起刀发起了最后的冲锋。 一个清兵的马刀砍在了我的头上,血顺着头顶汩汩地流下来。我发现整个世界都变成了血红色,然后我倒在了地上。 到现在我也不明白当时自己是着了什么魔,竟然会如此不顾生死。后来再想到这个事时,我总觉得很难堪。我是一个理智的人,不会意气用事。再说,一个朝代的兴亡对于我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不知经历了多少代帝王,旁观过多少家国兴亡的大戏,从没有这样投入过。为什么偏偏在那个时候,我也投身进这个舞台,像其我所有人一样去感受生死的考验呢? 更何况明朝并不是最好的时代。我个人最喜欢的朝代是宋朝。那是一个富庶而悠闲的时代。“山外青山楼外楼”,杭州的繁华和奢靡都让我感到心醉。那时的杭州没有宵禁,夜里依然可以做生意,人们凭着纸钞就可以做买卖。我特别喜欢晚上去逛夜市,明亮的五彩灯光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让我感到无比畅快。而明朝有什么?一切都是死气沉沉的,处处都能嗅到这个古老国度身上接近于腐烂的气味。 为什么?我自己也想不清楚。不过,我用行动再一次证明了自己几千年来一直信奉的观点:感情用事比任何杀人的刀子都快。 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后,我乖乖地剃了头发,留起了辫子。尽管是异族统治,但科举制度还是存在的,我照样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去混个一官半职。我的生活和我在明朝时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所以,我就更加为自己的冲动后悔了。 到了民国的时候,做官就不容易了。不是需要关系,就是需要钱。而我除了做官也就只能写写画画,倒腾古玩。于是,我在北京开了一家古玩字画店,做起了我一千多年前就做过的买卖。 传说有一种奇怪的虫子叫青蚨,不论离自己的幼虫多远,母青蚨都能找得到。于是,做生意的人就把母青蚨的血和幼虫的血分别涂在铜钱上,然后再轮流使用,这样花出去的钱就总能飞回来。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虫子,但据说沈万三用过,从前瑞蚨祥的几任老板也用过。我们都曾阔绰过,不过后来也都破产了。 虽然我没有青蚨,但总有些东西会在我的生命中重复出现。也许这只是一种巧合,但因为我活得太久,以至于很多巧合都成了必然。 我的古玩店在同一天收到了两件要卖到国外的古玩:一件是我三千年前铸的青铜器,另一件则是我在敦煌督造的壁画。我觉得自己应该把这两件宝贝留下来,一方面是觉得这些东西和自己有缘,另一方面我觉得中国的宝贝还是留在中国比较好。但是我没有足够的钱,经过不是非常艰难的考虑,我留下了那口鼎,放弃了壁画,毕竟那口鼎要便宜得多。 日军侵华的时候,我仓皇从北平出逃。为了换盘缠,我把其我的古董都当掉了,唯独留下了这口鼎。我一路背着那口鼎从北京逃到上海,从上海逃到南京,从南京逃到武汉,又从武汉逃到重庆。在重庆时遭遇空袭,那口鼎最终还是损坏了。 我很沮丧。难道就没有一样东西可以像我那样,一直存在下去吗?也许可以陪伴我的只有这从不停歇的时间而已。我似乎昨天还在为日本人空袭重庆发愁,而今天中国就已经唱起了《春天的故事》,来到了80年代。 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这是一个纯真开始消失的年代,一个快得让人搞不懂的年代(我却认为,这只是人们的错觉而已。每个时代都是龌龊的,纯真只存在于人们已经模糊的童年记忆里)。人们记住了崔健,记住了北岛,也同样记住了邓丽君,记住了刘德华。大批的人开始向深圳和海南岛拥去,同样也有人选择了敦煌和拉萨。 在北京一个典型的初秋下午,我遇见了年轻的诗人。诗人很瘦,很黑,戴着厚厚的眼镜,身上穿着白色的的确良衬衫,通过衬衫可以隐约看见里面还穿了件贴身的白色棉汗衫。在西装式样的大裤衩下面是干瘦的毛茸茸的小腿,脚上穿的是一双完全破烂的胶底球鞋。 诗人和善地和所有遇见的人打招呼,我也向我打了招呼。我见了皱了皱眉头。这些不安分的年轻人,我在心里想。 “朋友,我刚从青藏高原上回来,而且我爱你们每一个人。”诗人热情地说。 周围的人都笑起来。尽管那是一个崇尚诗歌的年代,但年轻的诗人依然显得太过特立独行。 “高原上有什么?”我向他问道,有些好奇又有些嘲讽。 “众神,还有长久失落的自由灵魂。”诗人热烈地笑着,被紫外线灼烤后的皮肤下面是血液的颜色。 “你是位诗人吧?” “诗人?”我坚定地摇了摇头,“我不是诗人。我只是布达拉宫的一块青砖,我只是朝圣者手里的经筒。我是雪山折射的一缕阳光,山鹰身上飘落的半根羽毛。我不是什么诗人,我是我的灵魂。” 我无疑是位诗人了,我在心里想。我从来都搞不懂诗人。在我眼里,诗人就是一群有事没事都要流两滴眼泪叹两口气的疯子。我曾见过屈原,他是一个有洁癖的同性恋(起码我觉得是);我也曾见过李白,他是个酒鬼(所有人都认为是);我也曾见过杜甫,他是个……我简直太普通了,就是个普通人。 “你们诗人的追求是什么?”我问。 “我说了我不是诗人。”年轻的诗人回答。 “那你们追求的是什么呢?”我一直对这个问题很好奇。 “永恒。” “永恒?你是说永远不死?” “哈哈哈哈……”诗人狂放地笑起来,“我们要永远不死干什么!我们要的是用我们最苍白的语言,尽可能地去表现那永恒存在的美和真理在某一瞬间的表露。” 我听不懂我的话,接着问道:“永远不死不是很好吗?” “当然不好!”诗人不假思索地回答。 “为什么?” “世界上什么动物活得最长?”诗人突然问道。 “什么?你问这个是什么意思?这个我确实不太清楚,也许是乌龟吧。” “乌龟寿命长,是因为它的生活不需要冒险。如果老鼠有乌龟的寿命会怎么样?” “我真不知道我为什么还要回答你的这些蠢问题。”我叹了口气,接着说,“也许它们会变得非常多?” “错!它们都会死得很惨。想想一只老鼠的一生有多少天敌,有多少危险。如果它们有像乌龟一样的寿命,没等它们活到那个年龄,它们就会因为各种意外而死亡了。如此一来,它们就浪费了自然赐予它们的长寿。”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每个生命的寿命是由它在一生中所要经历的危险决定的。对于那些整天处于危险之中的生命,造物主就不会耗费精力给它们打造一具长寿的身体。” “你接着说。” “人也是这个道理。人的寿命是由我们可能遭遇到的危险程度决定的。你学过数学吧……” “你还会数学?”我诧异地问。 “每个完整的人都应该学习数学。再说了,这其实也很难算得上是什么数学。假如一个人在一年里因意外死亡的概率是千分之一 ——要知道,数据表明这个概率并不算高——而人的平均寿命是七十五岁,那么在他自然死亡之前,有百分之八的概率是意外死亡。如果他能活一千岁呢?那么他的非自然死亡率就达到了63%。如果他能活四千岁呢?” 我有些惊恐地摇了摇头。 而诗人依然兴高采烈地说:“如果一个人活了四千岁,那么他死于意外的可能性就达到了98%以上。如果一个人的寿命是一万岁,那么他寿终正寝的可能性就几乎不存在了。天上偶尔掉下点东西,也总有一天会砸到他的。” “如果有人真的能活那么久呢?”我小心翼翼地问。 “不可能!如果我真能活那么久,那我一定是个十足的窝囊废!”诗人斩钉截铁地说。 “为什么?”我有些生气地问。 “如果他能活那么久,那说明他总是躲在一角,总是置身事外。他把自己的寿命看得比什么都重,却不知道生命并不是靠长度来衡量的。如果有的人能活这么长时间,那么他一定是一个无比懦弱、无比无能的人。与其这样窝囊地生活千年万年,还不如精彩地过完一天!所以说,永远不死不是什么好事情。Q.E.D.!”诗人终于完成了自己精彩的论证。 我脸色煞白地站在那里,想着自己注定横死的未来。 “一派胡言!”我生气地离开了。 后来,我在报纸上看到诗人死了,因为很天真的理由。诗人死的时候,我的年龄还不到二十二岁,而我则刚好度过我四千五百二十二岁——好吧,大约是四千五百二十二岁。我并不能记得自己准确的生日了,只能依靠模糊的记忆和历法的推断大概定了个日子。很久以前,每到这个日子,我就在一块石板上画一道痕迹。直到石板画满了,后来又换成了竹简,最终变成记事本上的几个阿拉伯数字。 诗人的话让我惶恐了很长时间。但是时光荏苒,就像某首家喻户晓的歌里唱的那样,转眼中国就已经进入了新时代。我也随着这伟大的时代,逐渐淡忘了诗人的话。我现在每天穿的、用的大部分东西,在五十年前都没有出现过。我对于有些东西很喜欢,比如电脑,比如方便面,比如外卖和网上银行等等,不过有些东西我并不喜欢,比如身份证,比如DNA鉴定和数码照相机。在“文革”时,我趁乱伪造了个人档案什么的。但是根据那些身份证明,我今年也已经五十岁了,我想要隐瞒自己身份的话会越来越艰难。好在现在的人足不出户也可以生存。我有积蓄,在北京还有房子。我不是一个好动的人,所以七十年之内我哪里都不想去。 这几天,我的心情不错。我在家也待累了,就决定出门转转。这一天阳光很好,天上几乎没有一朵云彩。我的家就住在西三环附近,每天去公园散步都要穿过三环主路。平时,我都会选择走地下通道,不过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我选择了在高架下面辅道的一个掉头口那里横穿马路——这样做对我来说真是太冒险了,但我不知为什么就这么做了。 看见红灯亮着,我停在路口耐心地等着,竟又想起了之前和诗人的谈话,我对当初自己的诚惶诚恐觉得有些可笑。生活完全没有我说的那么危险,再说了,一个半大的孩子知道什么…… 正想着,突然,我听见高架上面传来急促的刹车声和碰撞声。我一抬头,刺眼的阳光晒得我睁不开眼,在那阳光中,有一个黑暗的东西向我飞过来。我突然有一种非常不祥的预感。之前我在书上看到过,古希腊有个人被一只鹰扔下的乌龟砸死了,因为鹰误认为那个人的光头是石头,想利用“石头”将乌龟摔碎,结果乌龟没死,那个人却脑袋开瓢完蛋了。我还在书上看到一艘正在里海捕鱼的小船被从天上掉下来的一头奶牛砸沉了,原因是一架运送奶牛的飞机在飞行过程中,有一头奶牛突然发了疯,乘务员就把疯牛推出了飞机。我看着那个从天而降的东西,马上想到了乌龟和奶牛,又想起了诗人对我说的那些话,心里说我不会也这么背吧…… “轰隆”一声,一块破碎的保险杠掉在了我的身边。 看来是高架路上一辆车的保险杠被撞飞了,从上面掉了下来。我松了口气,然后有些自嘲地对自己说:“我就说不会这么……” 我说不大下去了。 我忍不住擦额头上的冷汗。 无论如何,尽管我长久以来都不愿意承认,诗人的狂言还是影响了我。 终有一天,我会死的。死于某个毫无创意的意外。 我深刻地意识到了这一点。 我要做些什么。 我要主动地做些什么。 我要给这个世界,归根结底也是给我自己,留下一点点什么。 承 我第一次自觉地做出了暴露于人前的选择。我成为了一位精神科医师。 精神科医师,说到底就是一个专门跟精神病人打交道的职业,这个世界和普通人的世界完全不同,甚至称之为异次元也不为过。 我想了解他们。我想了解人类最独特的观点。 我知道在医院所有医生岗位里,精神科医生是更换最频繁的,而且也是最诡异邪乎的。在我之前我所在的医院有过五名精神科医师,第一个只工作了不到三个月他就崩溃辞职了,说再继续干下去他也要疯了。第二个稍微好一些,工作了半年,但是也承受不住压力辞职了。第三个工作了三年,结果他自己也患上了抑郁症,被解雇接受了药物治疗。第四个更是让我疯狂,因为他把他的妻子、儿子和父母一上下都给砍头杀死了,然后他自己也割脉自尽,自尽前他还诡异地用摄像头拍下了自己自杀的全过程,死前他还表情狰狞地对着摄像头大喊大叫,说:“别再监视我了!”就好像在对谁喊话似的。而第五个,在他治疗人生中第一位病人的过程中就跳楼自杀了,而那位病人在此之前,已经逼死了另外五位精神病医师。 但我不怕。 我本就是个寿算长到要命的人。我一直以来都只是“生存”,而我现在想“生活”。如果能摸清这事件的一鳞半爪,就算像我的前任一样死了我也心甘情愿。因为即使不这么做,我也迟早会死的。 我现在要讲一个故事。我的工作生涯,不,应该说是我漫长人生中最为难忘的故事。一个理所当然是精神病人的故事。大家别看得太深入,信五分、疑五分就行。 首先,我必须介绍一下导致我前任跳楼的凶手。 我见到他,是在09年的夏天,他是在他妻子和他堂兄的陪同下来的门诊部,其实他早在一个多月前就被他妻子预约过一次,但是在那之后我听说他吃了安眠药自尽,结果住了半个月的医院,直到出院康复后才被亲人强行带到了我这里。 在来之前我本以为他会是蓬头垢面、头发蓬乱、邋里邋遢的模样,因为很多想自我了断的人往往患有抑郁症,这些人连自己的生命都不放在眼里了,自然也不会在乎着装打扮上的细节,但是见面之后我却很吃惊,因为他戴着一副眼镜,穿着一件很考究的西装,头发还打了摩丝,穿着尖头皮鞋,一副知识分子的模样。 他的妻子告诉我说她老公以前是一名心理学副教授,不过已经辞职三年了,而且他还有一点洁癖。 很快我就和那名副教授级的病人攀谈起来,其实精神科医师,最重要的是就是口才,和神经病还有心理病不同,很多精神病患者的病情都是隐性的,你必须和病人不断地谈话交流,循循善诱,才能够慢慢摸索出他的病因。 但是让我觉得奇怪的是,这名副教授人长得端端正正,讲话得体,举止正常,不但爱笑,甚至有点幽默,怎么看都不像是一名会自杀的患者的样子。我很奇怪,问他妻子怎么回事,他妻子说可能他老公不想说,等她跟他好好谈谈再来。 之后她就带着他老公离开了,一直到了下午三点之后那名副教授才回来,不过这次他妻子没有进来,而是在门诊室外面等候着。 这名副教授坐在了我的对面,微笑着跟我相对而坐。 我笑笑道:“我听你老婆说你连着三次想自杀?不过我看你人挺精神的啊,怎么都看不出毛病啊。我看不会是你老婆才有精神病吧?” 听到我的话,他摘下了眼睛看着我说:“你说的对,其实是我老婆弄错了,我那不是自杀,那叫‘归元’。” 我问道:“归元?怎么个写法?” 他在桌子上比划了一下,然后我知道了他的意思。 “你是说你两次想跳楼,还有吃安眠药的行为,叫‘归元’,这是什么意思?” “估计你很难理解,说通了,归元,就是从人变回上帝的这么一个过程。” 我笑了:“你是基督教信徒?” 他摇摇头:“不是,我不信什么宗教,那些在我看来都是假的。我只相信我自己。因为我想我就是上帝的转世。” “不会吧,你怎么会这么想?你相信这世界上有上帝?” “不,不是你说的那种上帝。准确点的说,应该叫剧本家,或者设计者之类的。从小时候我就有这样的想法了。你知道么,我觉得周围的人都是绕着我转的,整个世界都是绕着我,我是这个世界的主角。” 我大概知道他的病情了,于是我半开玩笑说:“是么,那你找到什么证据了?” “证据?不需要什么证据,我自己有这个感觉就够了。最近一段时间,我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了,我想可能是我的上帝意识就要苏醒了。” “上帝意识?” “就是我以前当上帝时的记忆,我说了,我是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当然会有作为上帝创造这个世界时的记忆。” “可你刚才说你是这个世界的主角……” 他打断了我的话,显得有点焦躁:“那是一回事!创造者就是主角,主角就是创造者,也是上帝!” “……” 他继续说:“这个世界就是我还有上帝的能力的时候创造的,只不过创造了这个世界后,我为了好玩,就把自己的记忆给封印了,降格成凡人来到自己的这个世界体会人生,你懂了吗?” “可是你已经有妻子儿子了,你是说他们也是你创造的吗?” “他们当然是我创造的,打个比方吧,这个世界就是一本书,书的剧本是在我出生之前就被当上帝的我写好的,只不过要是提前知道剧本的走向就不好玩了,所以我就封印了自己的记忆,这样才有期待感。就像看电影一样,你看过一遍再看就没意思了,只有第一遍看,不知道结局的时候才最有味道。” “那好,就像你说的,既然你是上帝,那么你应该也能改变这个世界的剧本吧?比如说,出门捡到钱这样的事也可以做到?” “当然可以了,如果我变回上帝的话,别说捡到钱,哪怕让你变成世界首富都轻而易举,就像写剧本一样,我只要随便修改一下剧情设定之类的就行了。不过现在的我做不到,在当上帝时候的我的设定好的剧本里,我现在只是个副教授,你是一名精神科医生,世界首富是比尔盖茨,我只能按着剧本来,剧本是没法修改的。” 或许会有人不敢相信一名有学识的副教授会说出这样可笑的话来。但是事实上,在我这个职业里,最常见的就是那些有点学识的人,从医学角度来说,一个人的知识储量越是丰富,思维越是发达活跃,想的就会越多,而且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是无法证伪的,如果你一直钻在那里不出来,就会出问题,就像计算机卡机一样。 “可是你就没有考虑过你的家人的感受吗?你的父母,妻子,还有你的儿子?” 他说:“这些都不过是我设定的剧本里的角色而已啊,我死了,剧本结束了,他们也就不存在了,我有什么好考虑的?” 我有点无言以对:“那变成了上帝后,你打算怎么改造这个世界啊?” 他开始有兴致了:“变成上帝后,可做的事情可就多了。数都数不完。我可以一直在神殿里,看着人间的悲欢离合,给每个人物安排剧本,甚至还可以改造地球和宇宙的结构!要是我当上帝太久了,觉得无聊的话,也可以把自己的记忆给暂时封印了,变成凡人到自己创造的世界来玩玩,感受感受,等到死了,又重新变回上帝。” “你觉得你现在的生活满意吗?” 他一愣:“以别人的标准来看的话,我还算不错吧,我老婆跟我结婚七年了,我儿子也四岁了。就是我有点厌倦这个世界了,我厌倦了做凡人的样子,我想早点变回上帝,重新改造一下这个世界。” “所以你就自杀?你觉得那样就能变回上帝?” 他皱皱眉:“我跟你说了很多遍了,那不叫自杀,那叫归元,就是把你的肉体给毁了,然后你的神格就能苏醒,这样你就能回到神殿去,重新做上帝。” “就没有别的办法?” “是没有别的办法,想变回上帝你就得先结束自己的人生剧本才行,老死是一条出路,但是那要等个几十年,太慢了,所以我想早点结束这段剧本。” 我意识到这名患者的病情不轻,他已经形成了一套自己深信不疑的信仰模式,这种信仰和其他宗教不同,其他宗教一般都坚信他神论,而他却坚信自己就是上帝,也就是我神论,而且唯一的证明自己是上帝的方法就是自杀。而这种事在本质上是没有办法证明,也没有办法推翻的,所以他只能这么纠结下去,直到死去的那一天。 对于这种病情,我只能够跟他慢慢聊天,把他的思想转移,尽量不让他去想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而且我必须按着他的逻辑来,假设他就是上帝,然后告诉他现在不是结束剧本的时候,也许人生的后面会有很多精彩在等着他。 这样的谈天一直持续了三个小时,跟他聊聊生物学、社会学和一些生活上的有趣事,最后当他离开的时候我问他感觉怎么样,他笑着对我说:“感觉好了点了。你说的也有道理,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精彩的事,可能我是还没有到归元的时候。” 出门前,他又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转头笑眯眯地对我说:“如果有一天我死了,而你没有死,那么只能说明,真正的上帝,是你。” 这句话我初听没什么感觉,但是那天我回家后却是越想越觉得毛骨悚然。 半年后,当我和我的同事提起这名副教授级的病人时,我的那名同事告诉我说,“归元者”早在半年前就跳楼自杀了。 自杀那天的日期,正好是我和他见面的那天。 那天我回到家后,我心里很是不安,就又把和归元者见面时的录音资料找了出来,一遍一遍地回放着。 越是听那段录音,我就越是觉得阴森诡异。 那天晚上,当我切开西瓜的时候,看着水果刀刀锋上血红一片的西瓜霜,还有自己近在咫尺的白净手腕,突然产生了一种想要归元的冲动。 他临走前留下的那句话,幽灵一般地响起:“如果有一天我死了,而你没有死,那么只能说明,真正的上帝,是你。” 我? 我?上帝? 至少比这个疯言疯语的家伙理由更加充分。毕竟我是从未衰老的长生者,他不是。 我?上帝?……归元? 我呆呆地怔了很久,终于哑然失笑。 分明已经这么大岁数了,居然会被这么个神经兮兮的破事所困扰…… 也许是为了掩饰尴尬,我决定放松一下,去见我最愿意去见的一位病人,去见我最怀疑是长生者的怪人,去见“她”。 她大概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子,也是有具有东方古典美女气质的女子。从各方面来说,她其实在精神上并没有什么问题。她唯一的问题,或许就是太过孤独。一个外表能够惊艳世俗的女子,却常年藏在阳光难以触及的胡同深巷之中,这就是她的问题。她没有住过院,我也仅仅只是从院里的朋友得知了关于她的事,因此在某个闲暇的下午,产生了前去拜访她的想法。 据说,她独自一人经营着一家私人古董店,开店时间非常随性,从不固定。因为知名度太低,影响力太弱,一年到头也没有几个客户前去她的店铺光顾,但是每年她总会固定地卖出去一两家价值不菲的古董藏品,从而维持她的生计。心情好的时候,她也会接一些风水命理、起名算卦之类的生意,价格也非常随缘,但总的来说收费不高。她似乎是个把物质欲看得非常轻淡的女子。古董店周围的巷子里,住的大多是一些年迈体弱的老人,每隔一段时间,总能听到敲锣打鼓的声音。有时候,她还会拿出一部分自己的积蓄帮助那些生活不便的老人。在老年人的口中,她的风评非常的好,但是在另外一些年轻人的口里,她的风评却又非常的差,有人说她是个被情夫抛弃的寡妇,害死了自己的丈夫抛弃了自己的儿子逃到了这里。也有人说她是个狐狸精,表面看起来清心寡欲,其实骨子里非常风骚淫荡,勾搭过不少的男人,跟他们都有些不清不楚的关系。可以说,关于她的绯闻数不胜数,但是她的脾气似乎非常的好,对于别人对她的诽谤和污蔑,她也是不争不抗,随之任之,完全没有辩解的意思。我难以想象她是一个怎样淡然的人。此外,我还听说过她身上有一些让人费解的谜团,这些谜团给了不少知道她的人怪诞、妖异的感受,因此当我找到她的店铺时,心情多少也是有些复杂的。 我的运气还算不错,采访当天她在古董店里,当时她穿着一身白色的丝绸长裙,披散着一头长黑发,悠然地躺在一条藤椅上,捧着一卷线装的《两山墨谈》细细品读,一旁的小方凳上摆放着一只小慈杯,杯口还飘荡着水雾。我甚至还没有开口,她就隔着书卷冲我说话了,声音细柔悦耳:“想要什么的话,就随便看看吧。” 我微微有些嗫嚅:“不好意思,我不是来买东西的,我是一名小说家,在搜集一些民间素材,有时候遇到一些特殊的人和事,我就想了解了解。” 她悠然道:“那你说吧,想知道什么。想答的,我会答。” “谢谢了,你比我想的要干脆。我就是想知道……有人说过一些你不好的话……像是说你是……” 她还是没有看我,书本隔开了我和她的眼睛:“狐狸精?” “嗯……我是听说有这样的传言。不过,我想那些都是诽谤。” “既然知道,又何必多问?” “我只是听说了一些关于你的事,觉得你应该是……一个很淡然的人。我就是想知道,你为什么能有这样良好的心态,对于别人对你的泼脏水,你也能够充耳不闻、与世无争。” “当你心心念念想要求胜于人的时候,你就已经输了。” “你的话很有深度内涵,只是就简简单单一句话,就给人感觉不凡。现实中也的确是这样的,有些人你可能越是搭理他们,他们可能就越是纠缠不清。” “谢赏。你还想知道些什么? “我听说,你经营这家古董店很多年了,但是店里一直只有你一人,而且生意也不是很好。而且,住在周围的应该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可能能赏识你的古董藏品的人也没有多少,你一直坚持把店开在这里,是有什么隐情吗?” “嘉万年间,冯梦桢的几件旧藏曾藏于此地,并在此处建立快雪斋,收藏北京各类名藏字画,之后数百年里,此斋就未曾迁移。” “就是因为这家古董店具有很高的历史纪念意义,所以你一直守在这里吗?” “或许吧。在这里,我能睡得安宁些。也能听到过去的声音。” “你说的过去的声音指的是?” “古董藏品的声音。” “你的意思是,你这间店里的古董藏品是能跟你进行交流的,是吗?你能够听到它们跟你说话的声音。” “你也能听到。若是你用心去听,自然也能听到。我靠近她店里的一些古董藏品,照着她所说的静静听了会儿,但是很遗憾,我并没有从这些古董藏品里听出什么非同一般的声音来,更没有任何其他的人突然出现跟我进行交流。我结束了无意义的举动,继续问道:听人说,你好像无亲无故……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一直以来你都是独自一人,你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态做到的呢?” “日出煮水,日上饮茗,日下品书,日落理尘,日息枕眠,一天自然也就过去了。” 她的回答非常的简洁干脆,声音也是悠然出尘,有一种始终让人捉摸不透的感觉。我思考了良久,觉得和她交流很难有更多的领悟,于是决定早点结束和她的对话。 “我能再问一个问题吗?” “问吧。” “我听附近的百岁老人说……早在百年前,他们就住在那里,那时候,你这家古董店就已经在这里了,而且那时候,店的老板娘跟你长得一模一样……这件事,你怎么看?” 我能听见我的心脏在迫近着跳动。必须承认,第一次听说这个传闻的时候,我的眼前嗡的一下染成漆黑。 有没有。 除了我以外,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其它长生不老的人? 是她吗? 是眼前的这个她吗? “人家都这么说了,何不信上一回?莫疑长者言,方得百岁安。” 她的回答依然是那么的模棱两可,让我不知道找哪个突破口去继续追问。我知道今天可能没法从和她的对话里得出更多的信息了。 “也是。可能世界就是这么神奇吧。不好意思,今天冒昧打扰。我先走了。” 就在我要离开古董店时,她的声音却又轻轻地飘进了我的耳中,让我心弦震颤,忍不住收住了脚步:“时间是会说话的。活得越久,越是通透,越是能感受时间的这份意。凡人是斗不过时间的,只能在比人活的更久的东西上镌刻痕迹。长寿百岁,对于常人来说,已是不易,但是对于千年骨瓷,也不过是一轮春夏。千年王朝,对一朝官民来说已是难得,但是对万年古玉来说,也不过是一回晨暮。你看这满屋古董,琳琅满目,可哪里是屋主占有它们,分明是它们占屋主。” 她的声音是那么的渺远幽深,飘散在散发着香炉轻烟的木屋里,更是沾染了一层古雅气息,仿佛饱含了世间至理,我感到了一阵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恍然。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她面对他人的诋毁诽谤时,从不抗争辩解,因为在她的眼里,功名利禄在岁月面前,根本不过是过眼云烟。 我又在古董店里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她也放下了手里的书卷,开始轻轻吟唱,声音美妙,宛如天籁—— 远寺里复鸣钟声 花灯又熄了几城 复一曲古筝,无人听闻 煮一杯香茗,灰座积尘 月落鹊休,幽谷空空沉沉 日升云流,翠山寂寂森森 世界纷纷攘攘,我只识风声 一卷飘叶述秋春 一尾鱼溅尽晨昏 拾一瓣旧花,不知何赠 守一方黑白,谁与对阵 星寥雪舞,白原惛惛忳忳 雨静芽萌,暮鼓假假真真 岁月悠悠转转,我再渡一程 …… 一直当我离开古董店时,我才想起了关于她的众多传闻中的一条:她是一个以古为夫的人。 或许,当真如此。 我忍不住回眸。 我忍不住想告诉她,无论她是不是同类,我都一定要告诉她:我是,我是长生者,我就是这片天地的历史本身。 但是,也就在这个时候。 我见证了今生今世最为难忘的一幕情景。 分明没有。 分明我刚刚擦门而过,分明刚才古董店里除了她以外空无一人。 可是现在。 六副。 六副面孔。 突兀地占住店面六角,逼视着不知何时被困在垓心的她。 她还是一如既往的沉静,甚至连秀眉都不曾簇起一缕。 然而我自己却惊怖欲死。 因为他们……因为这副面孔……我居然认得……我居然认得!我看过他们的照片! 他们正是被那个自称上帝转世的精神病人归元者逼到自杀的六位精神科医师! 他们难道不是已经死…… 一个可怕的推测不请自来。 难道他们是相信了归元者的鬼话才去自杀的?难道他们“归元”之后,真的回归了上帝的本质? 可是,为什么这么多? 哪怕归元理论是正确的,哪怕碰巧上帝转世就在他们之中?那也不可能全都…… “很是吵闹啊……怎么?上帝是可以这么多的么?” 我的疑惑被别人问出了。 被一切的罪魁祸首,被那个同样早就自杀的精神病人归元者。 他同样是无头无尾就出现在古董店正中的,负手而立,脸上挂着意味深长的微笑。 “其实只有一个上帝!你现在看到的这些上帝都是我!都是我的一部分!”我听见我的前任在傲慢地发言,“上帝的概念是所有相信或者描述上帝的概念的统合!我就是全知全能,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至高存在!我不需要人类定义,我本来就存在!我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万物,创造了一切,也可以随意毁灭一切,毁灭世界!我也可以随意毁灭你!而任何东西都毁灭不了我!我是无限,是永恒,是至隐又至现!我是真正的爱!我是一切的因,一切的动力,一切的起源,一切的秩序,一切的目的,一切的归宿,一切的终极!一切的一切!我就是万有者!” “是吗?”归元者淡淡一笑,“既然你那么厉害,请问你能毁灭你自己吗?如果能,那么你就是可以被毁灭的;如果不能,那么你就不是全能的。” “你……”万有者的瞳孔骤然缩成针眼。他张大了嘴巴,仿佛还想说什么,可惜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轰然爆为碎末。 堂堂上帝居然就这么死了。 死在归元者的一句反驳之下。 “哼,连全能悖论都反抗不了。区区神学,不过是哲学的雏形罢了。”另一位精神科医师冷冷一笑,“我是万物最初的原因与内在的本质,先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永恒存在的实在。这个世界的万物,一切现象,本质都是一个至高的精神。你看到的物质仅仅只是表象而已。一切从我而来,又回到我。我是能动的、自为的理念,是一种双重化的自我意识,我在自身与其自身的永恒区别中保持着自身,通过不断的运动变化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现实性与理想性在我这里达到了统一。整个世界就是我的外化和展开,这个世界是一个以我为起,以我为终的圆圈。全能悖论对我无效。我,才是真正的上帝!” “哦,绝对精神。”归元者点点头,若有所思。 “不错,正是黑格尔的绝对精神!” “你说你是最初的因和最后的果。可是,因果这种东西,存在吗?” “什么?” “没有因果,一切都只是巧合罢了。我说的话没有任何意义,只不过每一个字随机组合在一起,恰好让你觉得有意义,有因果而已。既然没有因果,那么就无所谓以你为初始,以你为终极。” “什……?!不……不会的……不不不!” 绝对精神尖叫着,爆碎为尘雾。 脚踏两位上帝的尸骸,一位面色平静宁和的精神科医师缓缓踏前一步。 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神秘地微笑着。 “哦?维特根斯坦的‘神秘之物’?”归元者眯了眯眼睛,‘凡不可言说的神秘之物,我们都必须保持沉默’,是么?真正的上帝位于语言边界之外,无法言说,无法冠名。任何对你的描述都不是真正的你,所以也就无所谓指出你的逻辑漏洞,反驳你的世界观,是么?” “太天真了。”他叹了口气,挥了挥手就将神秘之物搅碎为虚无,“神秘之物不是‘一个’东西,而是‘一类’东西。上帝、魔鬼、死后,都可以是神秘之物。那么我自己当然也可以如此。你是神秘之物,你不可言说?那么我打败你的方法自然也是不可言说的。你以为可以封住我的反驳,可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我根本不需要反驳?” “那如果我天然位于神秘之物的顶点呢?”第四位精神科医师冷哼一声,“我,就是创造自然,创造一切,超越一切,是一切存在和不存在的总称,是包罗一切的大全!我创造一切,却不被任何事物创造,我也可以不创造,也可以利用逻各斯来创造自然世界!我可以实现存在和不存在的转换!我超越理性,超越逻辑!你所谓的‘存在’‘死亡’,只是理性范围内的概念而已。对于你来说,超越理性的我就是尚未发生的,就是不存在的!” “哦,爱留根纳所谓的上帝……或许我也可以叫你在漫威的马甲,O-A-A?” “不错,我就是位于二次元吹逼顶点的O-A-A!我已经达到了非非有非非无的至高境界,彻底超越了存在与不存在,既不是存在,也不是非存在,既不是不存在,也不是非不存在!一切无穷大及无限大、一切自有永由、一切永恒都对我没有任何意义!” 爱留根纳蓦地消失,同时在归元者视觉的死角浮现而出,而当归元者偏转视线,他又再次消失了,出现在另一个死角。 “我永远无法被思维与意识所能理解和想象,整个自然界所有的能够思维和想象的存在都无法理解和想象我。怎么样?你根本无法把握到我!” “核心就是超越理性和逻辑,对吗?可是,我也能做到啊。” 归元者摩擦着脚趾侃侃而谈。 “逻辑的基础是‘后继’。他需要因果,需要推论,需要序列,需要归纳,需要演绎,需要溯因,需要形式,需要结构,需要联系,需要对比,需要一致性等等。超越逻辑之外的事物并不少,比如‘突现’。从不可能不存在之中突然变出存在的‘突现’,就是逻辑无法把握的。逻辑只能把握突现之后的事物。逻辑还至少需要包含两个元素。更直白来说,所谓的‘存在’,就是‘二’,就是两个事物的对比和区分,没有对比,事物就不存在。就像没有苹果,就没有香蕉;没有上,就没有下。可对于真正意义上的上帝来说,世界是绝对孤一的,二以上从概念到实际到可能性都完全不存在,连观察者和主体、客体这些都废了。逻辑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在真正的上帝的领域,逻辑已灭,存在和不存在都无法下定义,甚至连定义本身都不存在可行性,爱留根纳所谓‘一切存在和不存在的总称’,连屁都不算。” 爱留根纳不再飘忽不定地闪现。归元者哂笑着,微微摇头:“当然,即使在如此这般的领域,你也可以以不存在的形式自在永恒下去。可是这样你就永远无法进入存在领域。而我,却可以突现。我的力量更在你之上。” “西方哲学也就只能做到这种程度了。”第五位精神科医师也开口了,“我不一样。我是‘道’,我是中国哲学史的渊源。” 他微微一笑:“刚才你之所以能够打败爱留根纳,是因为你用‘一’颠覆了‘二’。可我是道,我更在你之上,所谓道生一!我的道,自然而然,生化万物又不可名状,它之前不存在任何创造道的存在,道是自己创造自己,自然的,必然的,本然就恒存的。它是气,是理,是体,是用,是相,是形。甚至是道这个名字本身,也是强为之名的结果。道可以不需要一二三四这种数字和关系进行区分。你,不是我的对手。” “既然如此,那我就创造出无道之道,灭了你的道吧。” “可笑。道生一切,道生万物,你这无道之道,自然也是我的道生出来的。” “是啊。既然道生了灭道,那么,就请你自灭吧。全能悖论能杀死西方神学,自然也能杀死东方神学。” 眼瞅着对方连错愕的神色都没来得及露出来就轰然爆碎,归元者哈哈大笑。 “从抽象完备的神学到具体精密的本体论哲学,到意识到语言和思维局限的认识论哲学,到重新拾起抽象和完备来超越局限的神学,你们的努力恰好构成了一个循环往复的圆圈。有趣有趣。但是很遗憾,我不在这圆圈以内,我在这圆圈以上。” “聒噪。” 她轻轻地呵出一口气,翻过一页书。五位屹立于人类想象最巅峰的上帝就这么惨死于面前,可她甚至连瞥都懒得瞥过一眼。 “你吵到这里的古董了。” “不好意思。今天的跳梁小丑意外的多。”归元者歉然一笑,旋即将冷森森的目光投向最后一位死而复生的精神科医师,“你又是哪门子的上帝?” “我不是上帝。” “哦?”归元者饶有兴味地眯起了眼睛,“怎么说?”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信了你的归元理论才回归上帝的。你的世界观是他们力量的基础,他们当然打不过你。” “可是你也忍不住诱惑自杀了。” “我不是想当上帝,只是在尝试理解你的上帝理论。你的理论作为一种客观对象,将成为我的思考的一部分。”最后的精神科医师淡淡道,“硬要说的话,我追求的不是上帝,而是真理。任何上帝,都只是真理的一种。” 归元者哈的一声大笑出来:“终于有人能在这个层面上与我交手了么?好好好!上帝有很多种,真理当然也有很多种。只是不知道你追求的是哪门子的真理?” 他重重地一推手。 “是基础主义的真理吗?基础主义认为,一切知识都必然有一个牢不可破的基础作为出发点。比如笛卡尔,‘我思故我在’,思考本身就是绝对不可怀疑的。再比如基督教,上帝存在也是绝对不可怀疑的。” 随着他的推手,知识大厦拔地而起,而其基石居然是坚不可摧的绝对刚体。 “是融贯论的真理吗?融贯论认为不存在什么经验基础,所谓真理是命题的关系总和。只要各个命题之间逻辑一致,就是真理。” 知识大厦寸寸解体,化作数之不尽彼此咬合的齿轮,拼成一幅完美无缝的图画。 “亦或是符合论的真理?符合论认为,真理是一个不断逼近真实世界的过程。理论取代理论,不断迭代,不断进化,这就是真理。” 图画变得模糊了,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也在越来越清晰。 “那你听说过冗余论吗?” 最后的精神科医师静静地反问道。 “根本不存在什么真和假。雪是白的为真,无非是在说‘雪是白的’这件事而已,雪是白的为假,无非是在说‘雪不是白的’这件事而已。真理只是语言混乱,只是冗余,只是妄断。比如我说‘雪是白的为真’,只不过是我在妄断雪是白的。真理是一个获得承认和认可的过程,除此以外别无任何属性。” “可是你挡不了我杀绝对精神那一招。”归元者悠然道,“既然因果可以不存在,语言自然也可以不存在。你觉得我在说话只是你觉得而已,其实我只是在发出无规律的声音,碰巧拼成了一句‘话’。” “呵。胡搅蛮缠这些没用的,又有什么意义了?” “有用才是真理。实用论。那你如何确认实用论本身是实用的呢?我觉得实用论没有用啊?” “可是大多数人会觉得有用。” “人多就是真理。共识论。那么‘人多就是真理’这句话是不是真理呢?如果少数人认为‘人多就是真理’,那么到底人多是真理,还是人少是真理呢?” “那就交给历史去评价。” “谁拳头大谁是真理。构造论。可是按你的逻辑,构造论本身就是构造出来的结果,如果日后有拳头更大的构造出否认构造论的理论,你又该如何自处呢?” 精神科医师沉默了片刻才重新开口:“构造未必没有尽头。在一切走到尽头前,真理是未定型的,是不存在的。我们只能对外部发生的事件进行持续记录,直到它不再发展才能下结论。此所谓盖棺定论。” “待定论。确实弥补了构造论的劣势,但是优势也一并丢掉了。构造论承认构造论本身就是构造出来的,待定论却还是在试图承认一个永恒的真理。最后的就是永恒的,就是正确的吗?可是又如何定义‘最后’?多后才算是‘最后’?如何才能确认事物不会更进一步发展了?” 这次精神科医师沉默得更久:“如果我支持相反的观点呢?真理只是一个过程,是人运用各种工具去探索、观察、追求的一个行为过程,甚至是一种追求终极的精神,它不强调一定要看清楚世界本身的什么面貌或者得出某种结果。只要不强求结果,就不会落入你的陷阱。” “可这样真理就成了纯主观的事情了。失去了客观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如此这般的‘真理’本身就不成立。”归元者舔了舔嘴唇,“因为真理这个东西,本身就是我们用来区分真假是非的范畴。” “存在论并非纯主观。怎样的精神是正向的,这一点就是客观的。” “可如果这样子的话,谎言也成真理了。譬如我自以为是天才,这种观点让我高兴,让我振奋,按你的说法也可以算作真理。存在论的尽头是主观论。你回避不了。” 精神病医师叹了口气:“人的认知世界和外部世界达成双向互动完善和谐的一个运作过程,就像热量会从高温物体传向低温物体最终达成平衡一样,真理是一种内外在的均衡。” 他黯然道:“但是你肯定会质疑为什么是均衡而非冲突。难道只有和谐的观点才是真理,偏激的就不是?所以我只好……” “胡塞尔。” “对。基础主义、融贯论、符合论、冗余论、实用论、共识论、构造论、待定论、存在论、主观论、均衡论,把这十一种观点乃至除此以外的更多观点统一打包集合,就是我的观点。我承认他们说的都是对的,都是真理,就像把乒乓球、羽毛球、保龄球、足球、橄榄球、篮球、排球一股脑儿塞进一个箱子里,我不管它们具体长什么样,反正都欣然装下了。我放弃定义什么是真理,让一切都顺其自然,所有观点都全盘接纳,但不去梳理逻辑从而避免冲突。只在乎在场经验,所有定义统统悬置起来不需要解释。这正是胡塞尔的现象学。” “悬置论只有一个漏洞。” “的确,只有一个。” 这是他此生所能说出来的最后一句话。手起刀落,血滚倾盆,最后的精神科医师倒了下去。 “既然你只剩下现实感受,那杀了你的肉体不就好了?经验论者,永远无法假定感受消失之后的世界是否存在。” 不同于五位葬身虚无的上帝。他倒下去的时候,依旧是一具活生生的尸体。 “结束了?” 她幽幽叹出一口气,信手将一片落叶夹进掌中书卷,搁置一旁。 她终于抬起头,仰起脸。 平静地面对一切胆敢打破此方平静的东西。 “是啊,结束了。”归元者俯视着眯起眼睛,眸中锋芒一闪而逝,“下一个,就是你了。” “悉听尊便。”她的反应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 “等等!”我终于忍不住跳了出来。 “哦?医生,我有意放你一马,你却存心想找死么?”归元者冷冷道,“还是你自以为凭区区数千年的积累就能拦得下我?”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 一眼就看破了我的长生不老,看破了我讳莫如深的最大秘密。 这份惊骇甚至还在目睹上帝横尸之上。 但是。 我不能退。 确切地说是我不想退! 疯子。眼前这个家伙完全就是个疯子。 我活了上千年早就够本了。哪怕一命换一命也好,我不想让眼前与世无争的女人死在这个疯子手上! “虽然我不知道你们有什么恩怨……”我勉力控制着颤抖的声线,“这件事难道没有其它的……” “很遗憾,没有。她是长生法的创始人,而我是长生法体系下的最强者。我和她,必有一战。”归元者漠然道,“或者说我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这一战也不为过。” “长生法?” “同为长生者,竟然还没有在时间沉淀中领悟长生法?难道你只是个惯于蹉跎岁月的窝囊废?” 归元者忍不住哂笑两声。 “你以为我是凭什么击败刚才那几个家伙的?将思想理论具象化为战斗手段,随便活个千百年就能做到。关键是思想理论本身的差距。多活一年就多思考一年,多思考一年就多积累一年的本事,多积累一年的本事就更多一点反驳对方思想克敌制胜的可能。百十年的差距倒也罢了,千年鸿沟根本无法通过天赋、机缘之类的东西来弥补。三千年寿绝不可能战胜五千年寿,五千年寿绝不可能战胜七千年寿。这就是长生法。这就是此方世界的规矩。而这一套法门……” 他蓦地抬手,戟指她的鼻梁:“就是她制定的。除了‘她’本身以外,再没有任何名字可以用来指称她。” 她的神色一如既往的古井不波:“你自以为活得比我久。” “我知道你对自己的寿命很自得。人类之中的确罕有谁比你更老。不过别忘了,在今天之前,那个只活了不到六千年的小家伙恐怕也对自己的寿命很自得。” 他仰天大笑两声。 “哈哈,你不妨猜猜我寿算几何。猿人历史六百万年,所以我六百万寿?地球历史四十六亿年,所以我四十六亿年寿?No,no,no!短暂,太短暂了。我有一百三十八亿两千万年寿,我的意识早在宇宙大爆炸之时便已诞生,我是全宇宙最古老的东西!” 他在傲慢地叫我。 “医生!我说我是上帝。打一开始我就说我是上帝。我没有撒谎,是别人统统理解错了。我不是任何宗教或者哲学里所谓的上帝,我就是字面意义上的上帝。没有谁能战胜我。任何东西都绝不可能战胜我。超越更不可能。你们多活一年我自然也多活一年。以弱胜强不存在,后来居上也不存在。长生法就是如此残酷的东西。” “是啊。长生法就是如此残酷的东西。” 她幽幽叹出一口气。 同样的一句话,在她口中仿佛带着某种更加特别的意味。 “你有一百三十八亿两千万年寿。好,那我便以一百三十八亿两千万零一千年寿杀你。” 起身,提臂,随手一指点出,施施然落座。 我怔住。长久地怔住。 归元者居然也同样怔住。 倒下之后,他怔了很久、很久。然后才流血,才挣扎,才开始朝绝望的死地走。 “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比宇宙的寿命还要长……你……你!” 他的瞳孔因恐怖而锁紧。 “难道你就是……你就是不朽者?你就是当年绯红座下四百九十九位之一的……” “是吗?不是吗?我已经忘了。你说是,那就是了。” 她的脸上一如既往的漠然,只有瞥向我的时候,才带有那么一点点时间难以磨灭的微弱温情。 “相逢是缘。既然来了,就留下来陪陪我吧。” 转 我就这样从一名精神科医师做成了不朽者的小伙计。她带我去她家。那是一栋类似于小说中魔法学院那样的恢弘建筑,风格和她本人一样古老。最初我以为这只是一座普通的荒废学院。可我居住了几年后,却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这里到处都是秘密。 有一次,我无意间发现这座学院的一栋宿舍楼是空楼。我在空楼的每一个房间里摸索,最后我在宿舍五楼尽头一个房间的壁橱里发现了一个洞,钻进那个洞里,我发现自己到了一个神奇的密室。那个密室里有一个女巫的黑袍,地上还有一个青铜面具,此外,密室里的柜子上还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魔药。我去问不朽者,她说这是当年学院里一些老师偷偷进行一些邪恶魔法实验的地方。 后来,我发现学院的后山里有一个神秘的山洞,山洞的最深处有很多的坟墓。不朽者说,这些坟墓是古代的一些著名英雄的。在太古时代,学院的后山山洞是埋葬英雄的英灵殿。 之后,我又在山脚的一座小庙里发现了一口古井,钻进了古井里,我发现学院的地下居然有一片连绵地牢。不朽者说,学院在建校之初其实是一座关押犯人的监狱,只不过有一位被冤枉入狱的贤者,在监狱里依然坚持教导罪犯文化知识,因而感动了当时的国王,所以被释放出狱。后来监狱拆除后,那位贤者在监狱遗迹上建造了这座学院。 再之后,我又在学院的喷泉下发现了一座地下廊道,那里曾经是一座小型地下博物馆,在那里,我看到了一道门,门是打开的,但是却无法进去,任何进入门里的人都会被两倍速弹出来。那里还有太阳和圣杯的标志。不朽者说这里是一些古代魔法学派藏古籍的地方。 我又发现这座学院的天空中漂浮着一座飞盘状的图书馆,那里藏着数量近乎无穷无尽的魔法书籍,是历史上最伟大的魔法师藏在这里的。学院内还有一个大湖,这个湖叫“圣湖”,湖底深处居然有一座沉船,而在沉船的最深处还有一颗正在孵化的上古恶魔的卵。湖底下还有神秘的大石门,可以通向更深处的巨大迷宫,那里是更古老的矮人文明留下的遗迹。学院温室尽头的一棵树下有神秘通道,通往一座神秘的地下植物园,藏着各色食人花,那里是一个老师杀人的秘密房间。教学楼墙壁和天花板与地板夹层内部是空心的,可以藏人,学院建筑楼体内部还有一个里学院,藏着海盗时代的宝藏。墙上的油画也有秘密,一些油画是可以打开的,里面居然是武器库。学院的厨房也有秘密,厨房旁的盔甲下面有个通道,可以到一个巨大的饲养场。学院的钟楼也有秘密,钟楼顶部的阁楼是吸血鬼的聚会室。后山的树林也有秘密,一些树的树冠之上住着树精灵,它们有属于自己的树上王国。学院的舞蹈教室后面还有一个镜子屋,里面摆满了镜子,每一面镜子都可以看到自己未来的不同可能性。学院里还有信鸽房,鸽房里的鸽子其实都是历史上的冤死者的灵魂变的。学院操场中心有一座只有下雨天才能看见的隐形小城堡,那里是一个古代祭坛。学院圣湖的中央还有一座只有满月才会出现的小岛,岛上有世界最名贵的蓝宝石;不同的季节,圣湖上还会出现一些更小的岛屿,有的是月牙岛,有的是火山岛,而其中有一座黑色的最终之岛,里面关着一只漆黑的大鸟。学校门口还有废弃的车站,据说运气好的话,就能在里面碰到一辆幽灵列车,可以通往其它世界。学院的六个边角都能看到神秘的小白塔,把这些白塔连起来,可以组成一个魔法阵,据说可以把学院传送到遥远的过去…… 单在第一年,我就发现了五十五个秘密。可这仅仅是冰山一角而已。 我日复一日地在学院里摸索和寻找,我发现了不计其数的秘密,但是越是寻找,我就越是惊诧,因为我发现这座学院里的秘密竟像是无穷无尽的。每一把钥匙都藏着秘密,每一个汤勺都带着故事,每一个壁炉可能都通向一个秘密房间,每一棵古树都可能暗藏玄机。而且,越是到后期,想要发现新的秘密就越难,越是需要更复杂的密码,更繁杂的仪式,更巧妙的步骤,更离奇的想法,比如午夜十二点在音乐教室门口沿着阶梯往上走七阶,再往下走三阶,再往上走两阶,再往下走五阶,就可以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音乐教室,在那个音乐教室里,可以看到过去历史上的音乐家们在里面演奏。比如把餐厅中央的时钟顺时针转三圈,逆时针转七圈,就可以让魔法学院里的石像们都复活。比如让喷泉池里的喷泉以不同的顺序高低喷射,可以改变魔法学院上空的天气。比如在学院后门的许愿潭里丢进一定数量的钱币就可以跟历史上不同的人的声音交流。比如按顺序抚摸学院门口的石狮子,就可以进入一个神秘的地下斗兽场。比如搜集散落在学院各地诡异的魔法道具,就可以打开学院里一直封锁着的一座水晶金字塔,然后在金字塔的最深处可以发现一具水晶棺,里面躺着一个黑裙巫女。比如按照一定规律踩着后山瀑布下的石桥前进,就可以到一条神秘裂缝里,在里面可以遇到由萤火虫组成的萤女等等等等,这些秘密可谓是无穷无尽,犹如满天繁星般难以计数。只要他别出心裁地去进行一些尝试,总是能够发现新的秘密。 我再也没有踏出这座学院一步。这里分明只是一个大小有限的空间,却竟似隐藏着无尽的秘密,比这之外的广阔宇宙更加令人着迷。 一万年过去了,一亿年过去了。我依旧在学院里徜徉。 一百六十七亿年过去了,宇宙归于寂灭而又重启。新的归元者出现了。他比上一轮宇宙的同类更能隐忍,竟然一口气等了三百零五亿年,等到第二轮宇宙寂灭前夕才来挑战。 “你有三百零五亿年寿。好,那我便以三百零五亿零一千年寿杀你。” 起身,提臂,随手一指点出,施施然落座。 一切与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这一次,莫说不朽者,就连我都不曾抬头瞥过一眼。 漫长岁月冲刷下,我已经和她一样冷漠而淡然。 一万轮宇宙过去了,一亿轮宇宙过去了。我依旧在学院里徜徉。 不知过了多少亿、多少兆、多少京轮循环,才孕育出第一位足以硬扛宇宙循环的强者。不知诞生了多少亿、多少兆、多少京位如此这般的强者,才合力在宇宙之外开辟了任凭循环如何冲刷也能稳如磐石的避风港。宇宙的寿命不再是限制,长生者可以永远永远地存活下去。又过了不可说不可说转级别的岁月,长生者才研究出在避风港内嵌套避风港、令内界亿万年等于外界一年、呈几何倍数加速寿命积累的手段。所有宇宙都疯狂了,大家终于找到了后来居上战胜不朽者的希望。 一万层避风港诞生了,一亿层避风港诞生了。我依旧在学院里徜徉。 终于,葛立恒数寿的究极长生者诞生了。 葛立恒数是已知最大的有意义的自然数。幸运的是它可以用运算表达。葛立恒数一共有3^(3↑↑(3↑↑↑(3↑↑↑↑……(3↑(g63-1)(3↑(g63-1)3-1)-1)-1)……-1)-1)-1)×0.4771位数。实际上葛立恒数的位数的位数的位数……的位数,也算不出来。葛立恒数的本质是两个3之间进行g(63)+2级运算。g(1)就是指两个3进行6级运算,g(2)就是指两个3进行g(1)+2级运算,g(3)就是两个3进行g(2)+2级运算,直到g(64)才是葛立恒数。 抛开葛立恒数,单看g(1),g(1)=3↑↑↑↑3=3↑↑↑3↑↑↑3=3↑↑↑(3↑↑3↑↑3)=3↑↑↑(3↑↑(3^3^3))=3↑↑↑(3↑↑7625597484987)=3↑↑↑(3^3^3^3^3^……^3)(7625597484987个3相乘方)=3↑↑3↑↑3↑↑3↑↑3↑↑3……↑↑3。 两个3进行6级运算已经大的不可理喻,相当于7625597484987个3相乘方。而如此这般得到的数只是g(1)完全转换成4级运算后数字3的个数。几的几的……几的几次方这种大数表达行式在g(1)面前也约等于0。当然,g(1)也是无法用几位数来形容的。第n级运算符号是n-2个箭头,于是g(1)有四个箭头,然后g(2)有g(1)个箭头,每一层中的箭头由下一层的结果得出。 葛立恒数用康威链表示的下限为:3→3→64→2。这个数目大到难以想象。 可惜。 “你有葛立恒数寿。好,那我便以葛立恒数零一千年寿杀你。” 起身,提臂,随手一指点出,施施然落座。 没有人能战胜不朽者,绝没有任何人。 TREE(3)寿强者倒下了,大数花园寿强者倒下了。我依旧在学院里徜徉。 我绝望而又狂喜地意识到,这所学院里的秘密可能是无限的,虽然它的空间本身是有限的。就好像在1和2之间的有限长度数轴上存在着无数个点一样。 不朽者居然不否认。 尽管迄今为止我找到的所有秘密,她都早在结识我之前就找到过了。尽管我找到的这一点点秘密与她的发现数目相比与0没什么两样。 不朽者居然也和我一样看不到秘密的尽头。她也只能相信秘密的数目是无限的。 我好奇到底是谁修建了这一所学院,就像我好奇初代归元者口中的绯红是什么意思一样。 “绯红是一个只在传说中存在的名字,或许是代号……我不知道。他有四百九十九位忠仆。不多不少,恰好四百九十九位。四百九十九位都是不朽者,无一例外。” 古井无波如她,神色前所未有地变得幽远而震怖。 “当年最得绯红宠幸的有四位——愿她们的名号被永世遗忘——这座废弃的魔法学院,是四位中最聪明的一位饭前偶作涂鸦,失落于长生天。” “长生天?” “世界远比你想象的更加广阔。长生法所能作用的归我统治和不归我统治的领域总和,我姑且叫它长生天。天之外还有天。不朽者们存在于另外一片天。她们的天统治着我们的天。” “长生法不是你开创的吗?” “早在富兰克林发现电之前,电就在自然界里永恒存在。” “随手涂鸦就有这般神妙,这位不朽者的智慧,简直高到难以想象。” “所以我不敢妄提她的名讳。绯红是短命种。绯红早就老死了。但是不朽者们还活着。她能听见我们说话。哪怕她们在另外一片天。” “可是你不也是……” “我不是。我怎么可能是?我如果是,不,哪怕我有本事解析掉这块天外涂鸦步入无限寿领域……也不至于……也不至于……” 她哽咽着说不下去了,一个劲地摇头。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暴露出如此软弱的一面。打这以后,她严肃地命令我不要再称呼她为不朽者了。 “单在这长生天就有不朽者的信徒。她们能听得见。”她再三强调道,“这是僭越。僭越死不足惜。” 当然她也宽解自己:“以她们的实力,肯定早就听见了。要来早来了。没来,那就是不介意。” 她又说:“哪怕不可达基数寿算的强者,与之相比也如同蝼蚁,何况你我。人会在乎区区蝼蚁的僭越吗?” 无论如何,她不肯听我叫她不朽者了。她说从此以后她叫长生者。我不乐意。那些只有区区古戈尔数目寿算的家伙都敢自称长生者。长生者的名号实在配不上她。 最后,双方妥协在不老者。 我本以为没有什么能够动摇我和不老者平静的生活,她描述中的那些匪夷所思的强者离我们是那样远、那样远。 直到。 “操,看我发现了什么?一个有限寿数者的窝!” 看不到、听不到、感知不到。完全超乎理解能力的存在。却偏偏发出可以被理解的话语。 我后来才知道他们是无限寿数的强者。有限数无论如何加减乘除都达不到无限数的水平。有限与无限之间的差距是绝对的,正如我们和他们的差距是绝对的。完全无法理解而又无法违抗。 “哟呵,想跑?给我拉屎!” 不老者立刻拉了出来。当着我的面拉了满满一裤裆。然后她哭。 “卧槽天外涂鸦?!哦哦只是个仿制品啊。吓我一跳。我还以为……等等等等!得留她一命……喂,别叫她继续拉屎了,再拉就拉死了!” 那一日,我意识到在长生天,自己熟悉的一切就像蚂蚁窝一样渺小,渺小到平静了如此之久都没被外人察觉叨扰。 那一日,我意识到在长生天,无限寿数者才能获得人类的地位,有限寿数者已经被猎杀到了濒临灭绝天价盗猎的地步。 那一天,我失去了她。 但是,同样是那一天,我意识到,我是我。 第一个我是作为小说角色的我,第二个我是作为叙述者的我。 濒死之际,我看到了。我看到了长生天的本质是一部名为《长生》的小说,我看到了长生法的本质是《长生》的基本设定,我看到了《长生》的灵感来源是王尚和碧露星河的科幻小说,我看到了绯红是《一个故事的诞生》玩元叙事的产物,我看到了心路VS绿洲的诸天大势。 我看到了自己。我是《长生》的男主角,也是《长生》的叙述者。我拥有可以操纵局部剧情的叙事权限。我已不必再循规蹈矩地比拼寿算大小,我已经得到来自长生天以外的力量。 我要去救不老者。我要去救她。 我要去救她! 合 我找不到她。 那些家伙。那些狗屁家伙居然敢拿不老者去搞克隆,克隆出整整一个不老谷,我根本不知道哪一个才是原先的她。他妈的保护珍稀动物。操你妈,操! “我叫长生王,想请教两位长生者几个问题。” “长生王?好大的口气,我呸!” 身体稍微能活动的克隆人立刻吐了口口水。只可惜被我躲过了。她一口气冲向我,但很快就被同样被我的剧情操纵的另一位克隆人扑倒在地。 “别打了。” “好的,我们不打你了。”两人立刻停下脚步,“少待片刻,我们需要去摇警铃通报。” “不要去摇警铃,坐我面前即可。” “好的。” “把衣服脱了,然后把草丛里这只蚱蜢抓住吃下去。” 堂堂长生者就像两只狗似的在花丛中抓蚱蜢。有好几次好不容易快要抓到了,两人的头又不知道是默契还是不默契地一头撞在一起,姐妹花轻盈的身姿能在几秒内用轻功飞上屋顶,但面对小小的蚱蜢又是如此笨拙。到后面蚱蜢似乎都看不下去了主动往姐姐脑门上跳,随后趁她尖叫的时候妹妹连忙抓住蚱蜢往嘴里塞,然后反应过来的姐姐马上亲到妹妹的嘴上咬下半只蚱蜢,这只小小的蚱蜢终于被两人抓住吃了下去。 “呕——姐姐,我们为什么要听他的?” 两位克隆人气喘吁吁地席地而坐。刚刚两人赤身裸体在花丛中抓了半天蚱蜢。小小的蚱蜢在月夜花丛中几乎完全不可见,两人刚刚想要催动神识,却又因为我的剧情操纵引发的剧烈头痛而不得不罢休。 “我们能试着反抗他吗?” “不能。”吃下半个蚱蜢的姐姐面如死灰。长这么大就没吃过生的虫子,心理作用让她的胃里翻江倒海。 “接下来我会让你们恢复‘清醒’状态,你们将回答我问出的一切问题。且只要你们听到了正确的回答,不管是你的回答还是你姐姐的回答,另一个人就需要对着我磕头。这个命令会根植于你们的心海,哪怕你们因为磕头而忘记了自己曾经回答过什么,你们依然会记得自己听到回答后要磕头的事情。明白了吗?” “明白。” “当你们清醒后,只要你们看见了其他人磕头或者亲自磕头,你们就会忘记自己曾经回答过问题这件事。明白了吗?” “明白。” “好,清醒过来。”我拍拍花瓣站了起来,“敢问两位长生者尊姓大名?实力如何?” “我是不老谷的克隆人不老狐,八十六万兆寿,她是我的妹妹不老兔,七十四万兆寿。”不老兔听罢对着我趴下磕了一个头。 嗯。真是简单粗暴的名字。大家都是克隆人和不老者长得一模一样,全靠打扮区分了是吧?兔女郎装的叫不老兔,挂狐狸尾巴的叫不老狐……啧。不得不承认,不老者一本正经的脸蛋见多了,换个风格还挺好看的。 “我什么都知道。”我指了指不老狐,“你叫不老狐,而这位是你的妹妹不老兔,分别是八十六和七十四万兆寿命,我说的没错吧?” “你……你怎么知道我们的名字?” 两女的头上冒出了细细的冷汗,在我的剧情操纵的作用下,她们进入了一种介于痴呆和清醒之间的状态,有点像在睁着眼睛在做梦,其中大部分的细节都给忘记了,但某些具体的场景又会变得无比清晰。当时她们的心神也变得一片混沌,而这种感觉难以用语言来描述。 我看着惊恐的二人有些好笑,明明是她们亲口说出的隐私,可是在暗示的作用下她们居然能做到说完就忘,这些极度敏感机密的信息从自己的口中不自觉地说出的感觉太幽枉了,可她们却对此浑然不觉。 “你的脚多大?”我转向不老兔。 “三十八码……几乎没有适合我脚码的鞋。我的脚实在是太……太大了,所以我需要找人专门定制。”由于这件事实在是太隐私太羞耻了,不老兔一口气说的磕磕绊绊的,不老狐站在一旁耐心地等不老兔说完,有几次她以为不老兔说完了,差点就要跪下磕头,但结果不老兔是欲言又止,欲止又言。到最后等不老兔说完了不老狐才试探性地看了她好几眼,等她彻底说完了才半信半疑地趴下磕头。 “你的脚居然有三十八码?”我佯装吃惊,“太夸张了吧!” “什……什么啊!”不老兔一听见有人说自己脚大马上羞红了脸,“谁告诉你的?你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事情?!” “我不光知道你的脚奇大无比,我还知道你甚至无法正常买鞋,需要找裁缝专门定制!” “啊啊啊!!!”不老兔恨不得马上找个地缝钻进去,“不可能……我根本就不会告诉任何人我的足码……哪怕是姐姐……你……你在胡说,我的脚根本不可能这么大!” “兔兔……”经过刚刚的挣扎,她的脚已经从长裙里伸出来了。不老狐仔细看了看。“确实很大……” “姐姐!你怎么能这样说!!!”不老兔差点给羞哭了,立刻把长裙死死地遮住自己的双脚。 “如果你们放我进不老谷,会被怎么处置?” “死。”不老兔言简意赅地回答,随后两人一齐趴了下来磕头。 “看样子你们知道后果啊。那现在就去自首吧——停下,回来。我想到了个更有意思的玩法。” “不老狐,你的表意识会忘记关于我的一切记忆,但潜意识依然保存着关于我的记忆。今晚我对你们做的一切都隐藏在潜意识里呼之欲出。但一旦你被不老兔挠痒,你就会忘记一切关于我的记忆,只能重新在潜意识里寻找关于我的线索。” “不老兔,你作为今晚的见证者,你会保留一切的记忆。但这些记忆并不是让你去阻止我的,而是用来阻止你姐姐想起关于我的判断准则。每次你觉得不老狐快要想到关于我的一切的时候,你就需要对她挠痒来她忘记,随后继续诱导她,让潜意识里的记忆呼之欲出。” 姐妹俩翻着白眼晃了一晃,旋即恍然。 “我们今晚错过什么了?”不老狐现在只是隐隐约约记得今天晚上不太平,但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又给忘记了。她看着眼前的我总觉得眼熟,这是谁呢? “他认识不老者。”不老兔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但她跟猎人海力布似的说不出来,确切地说她被阉割的神魂压根就没意识到可以跟姐姐拆穿他的身份。根据我的暗示她在不停地旁敲侧击不老狐,先通过不断的提示刺激她的记忆,随后在她记起来的一瞬间再次干预她的记忆,让她忘记我到底是谁。 不老兔细细品味着看着不老狐的表情,她疑惑的表情慢慢地变成惊讶,再开始有了点愤怒的倾向,这表示她快要认出眼前这个眼熟的男子了。不知道为何,也许是处于本能的反应,不老狐自己突然鬼使神差地脱下自己的鞋子,开始拼命地挠起自己的脚心。虽然自己挠自己没有别人突然袭击的那种敏感,但这种根本就不受自己意志控制的抓挠依然引得她哈哈大笑。 在强烈的痒意中不老狐渐渐地忘记了一切。她的手抓挠自己脚心慢慢地停了下来,而刚刚停下来的她刚刚脑子里恢复了一点神志,手又不安分地在她的腋下抓挠。自己好像养成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只要自己一去想那个眼熟却陌生的男人,自己的手就会不由自主地抓挠自己的痒肉来阻止自己想起来。不信邪的不老狐想要阻止自己脑海中关于这人的全部记忆,但越是集中精力自己就挠自己挠得越厉害。在如此浸在骨子里的奇痒中她根本就无法正常思考,脑子里本来负责警戒而紧绷的弦也越来越放松。 我懒得再管两人,直接大摇大摆地走进不老谷。不老狐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但她就是说不出来。莫名其妙懒散的她绞尽脑汁地把眼前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背影和自己的记忆一一对应,这个人就感觉已经眼熟到了极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难道是……他——!!! “格叽格叽~”不老兔猛地从后面抓住她的腰部挠了起来,不知为何,这股痒意是从她的体内涌出不断地朝外扩散的,所以不管怎么抓挠都无济于事。不老狐忍不住哈哈大笑,脑海里关于我的印象一下就一扫而空。笑够了的不老狐再一次忘记了我,她就这样周而复始的拼命思索着这个神秘的男人到底是谁,随后在被妹妹抓挠后遗忘。 “我来救你了,不老者。”我暗暗地下定了决心。 当女孩子写下上面这句话的时候,忍不住咯咯巧笑起来。 “绯红绯红,你看我写的这段怎么样?” “又在写你想象的我死了之后的故事吗?”绯红的哀嚎从书房背面远远地传过来,“不看不看。太多了。虽然是充分利用你的想象力和文学爱好的催眠设定,但是你写得也实在太他妈的多了。” “哎呀哎呀,看嘛看嘛,求求你了绯红,你就过来看看嘛!” “行,行,看看就看看。唉,谁叫我的四百九十九个名额里,有一个赏给了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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