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 小杰仍然在地上爬着。 他全身心投入这场狗戏,试图麻痹洋子的警惕,寻找一线逃脱的机会。但是洋子始终很细心。 一天早上,洋子喂过他以后,就飞奔而出赶着要上班,小杰已经听到她在门厅上把脚套进凉鞋,“咔咔咔”往外冲的声音,然而她竟然突然又折了回来,把他的嘴巴给塞上了。小杰恨得牙痒痒的,脸上却只能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洋子似乎看穿了他,笑着朝他挤了挤眼,甚至来得及用手轻拍了一下他的头顶才走掉。小杰确实是准备在她走后开始大声呼救的。尽管隔着厕所和大门两道门,外面楼道偶而经过的人,也不一定能听见,但他总得一试。可惜现在连这机会都没有了。 每天的生活,都是一成不变的。现在小杰晚上是被拴在主人卧室的床脚下睡觉的,清晨,从第一抹透入窗帘的阳光中醒来,8点钟一到,他准时地伸出舌头,轻轻地舔主人的脚底把她唤醒,因为她不喜欢闹钟。偶而,主人会在半梦半醒中,因为想赖床而在他脸上踢上几脚,不过他总是坚守职责,一直舔到她醒过来;男女主人吃早餐的时候,他静静地趴在他们的餐桌下,等着主人扔到地板上逗他的食物;主人要出门的时候,他已经从鞋柜中叼出适合她今天穿的鞋子放到她脚下,他已经学会了根据天气的变化和主人要出席的场合,准确地判断出她的选择;主人出门前会把他的链子拴在门后。然后他趴在地上睡觉,等着主人回家的脚步声。当她一脚跨进门时,他会轻轻咬着她的鞋后跟,帮主人换上拖鞋;主人看电视,聊天的时候,他会静静地趴在她脚边。 小杰绝望地意识到,在这场精神的角力中,他已经开始迷失自己了。以下为收费内容(by http://www.prretyfoot.com)他害怕地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身体几乎在第一时间对主人的命令作出条件反射般的反应,而不用经过大脑的判断。看到主人踢到空中的拖鞋,他会飞快地跳起来咬,听到主人回家的脚步声,他会自动爬到门缝下看。主人不在的时候,他也会偶而站起来一下,但马上发现自己的膝盖已经不习惯站立了。 视线的变化,使小杰进入了一个陌生的地下世界。他不再看到过去人立的时候看到的熟悉的事物,趴在地上,爬在地上,仰头观察事物会让脖子变得很疲劳。小杰开始对过去没有注意到的东西产生了兴趣。他观察主人的脚,桌脚,床脚,椅子脚。 寂寞,也是一种让人疯狂的滋味。洋子200多平方米的家,一开始显得很大,但是每天只能在这个空间内爬行,小杰很快就熟悉得闭着眼睛爬都不会撞到东西,他开始滋滋不倦地数着家里的每一块砖,一直到连厕所、厨房、卧室每种不同的砖色都了如指掌后,他进而开始探索新的世界,爬进床底下,桌子底下以及从来没有去过的角落。 终于有一天,小杰的内心忽然出现了一种奇异的变化! 他被一种感觉淹没了,那就是——宁静,一种因为动物般简单的生活方式而产生的宁静。 小杰发现,有生以来,他的内心从来没有获得过这样宁静。他不再身处于一个复杂的社会,与人交往时勾心斗角,面对利益的精打细算,面对命运的艰难选择,所有这一切,都已经随着他的新生活而远去! 随着狗性的思维慢慢控制他的全身,他不再需要人类的思想了。思想被证明为是人类的宿命,人类的原罪,人类的悲剧,思想带给人类的只有痛苦。古代的人们正是因为要逃避思想的惩罚,他们把思想的权力交给了上帝,或者神,或者一种未知的力量。然而当上帝死了,菩萨也死了,一切思想的偶像也死了的时候,人类只是再一次陷入了痛苦。 小杰解脱了这种痛苦,他把思想的权力交给了新的女神——洋子。他突然有一种窥见生命奥秘的狂喜。从远古的恐龙,到今日的牛羊,从生下来的第一天起,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吃草。它们被一股神秘的力量驱使,吃光了一个草场,走向另一个草场。生命的意义只在于生存,简单的生存。小杰正在进入这种状态,他所要做的,只要简单的服从。 “嗷嗷——”望见窗外夜空中的一轮圆月,顿悟人生哲理的小杰,突然间情难自已,伸长了脖子嚎叫起来。 一阵长嚎,惊醒的睡梦中洋子,她抄起枕头边的鞭子,气愤愤地给了他几鞭。 小杰丝毫没有感觉到身体上的疼痛。他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古代高僧思考高深的问题,一定要面壁,一定要遁于深山老山;为什么那么多的修道士,一定要鞭打自己的肉体。如果没有几天来面对着马桶的苦苦思索,没有天天在地上象狗一样爬动,也许终其碌碌一生,他也无法窥见生活的真谛。 思想上的顿悟,让小杰对洋子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感激。 洋子是他的神。 洋子在他眼中,开始变得如此完美,因为她是神。当他还是人的时候,他发现洋子是个自私、虚荣的女人,相处越久,他越多地发现她的缺点,就象大多数热恋过后的男女,在共同生活后,越来越多地发现对方身上的缺点一样。人类之间的平视,看到的总是缺点,这使得永桓的爱情,总是在激情过后成为一种传说。洋子也许仍然是过去的洋子,但小杰已经学会了仰望着她,膜拜着她,被仰望的女神一定是完美的,因为她的缺点也是完美的。 小杰开始膜拜洋子的一切。洋子优美的身体是如此的光辉夺目,使他不敢正视,小杰的膜拜,是从她身上最低下的部位——脚开始的。 小杰每天看到的最多的,就是洋子的脚了。那是一双雪白而又晶莹的脚,她的脚趾是如此的柔软而精致,她的脚趾甲是如此的明亮而剔透,她的脚弓展现着优美的弧线,她的脚跟浑圆而肉感。他总是紧紧地跟在她脚后跟下爬,当主人在前面走动时,她的雪白的脚底板露出来,又踩下去,每次总是让他着迷,有时候他恨不得成为她脚下的拖鞋,来感受一下主人脚底的蹂躏。主人偶而会夸奖式地拍拍他的头顶,当他的头发感受到她脚底上的温暖时,甚至有一种幸福的感动。看到主人脚后跟上因为凉鞋带而磨出的小疤痕时,他也会心痛不止。 他甚至开始迷恋主人脚上的气味。 有一天,小杰突然想到,一条忠实的狗,一定会记得主人脚上的气味的。他为自己制订了一个长期的计划,每天早上,主人出门后,小杰会迫不及待把脸埋进主人踢在地上的拖鞋里,一边打发等待主人回来的时光,一边训练自己的鼻子。拖鞋里总是残留着洋子脚上的温热和气味,还有皮革的气味,甚至还有主人一点潮潮的脚汗。他注意到,主人的花拖鞋里,五根脚趾和脚跟经常踩的地方,有着几个圆圆的、颜色较深的污痕,那肯定是洋子的脚汗浸出来的,他总是伸出舌头,细细地舔那几个污痕,想把主人的拖鞋弄干净。可惜气味总是变得越来越淡,他迫切地需要新鲜的气味。所以当洋子回家一脚跨进门时,小杰实在克制不住对主人脚上气味的需要,总是兴奋扑到她脚上,用鼻子亲热地不断蹭她的脚趾,弄得洋子哈哈大笑。他会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闻她的脚,甚至晚上主人睡着的时候,他也要深深地把脸埋进她的拖鞋里,才能安祥地入睡。 洋子发现了他的爱好。一天晚上,当小杰不断闻她的脚趾时,她顽皮地用脚趾头夹住他的鼻子,笑着问道:“旺旺,老是闻主人的脚,能不能记得住气味啊?” 小杰拼命点头,“呜呜”了几声,逗得洋子哈哈大笑:“真的吗?不是吹牛吧?真得考考你才行!” 考试的一天很快来到了,那天,洋子请了阿雪和另外一个要好的女友来家里玩。 小杰以一个标准的狗姿跪在门后,这是他当狗以后第一次被客人参观,他决心给主人一个满意的答案。按照主人的命令,他爬到她们脚下,一个个吻她们的脚趾头问好。 “天哪!洋子,你是怎么训练的啊?”阿雪笑弯了腰,实在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另一个小姐甚至当太郎爬过去吻她脚趾时,又笑又叫地逃开了。 “这算什么,它的本事大着呢,它甚至连我的脚汗味都闻得出!”洋子一边和她们说笑,一边光着脚用脚底爱怜地摸小杰的头顶。 “说什么啊?吹牛吧!”阿雪哈哈大笑。 “打赌啊!晚上一顿明月斋的饭局吧!”洋子很自信。她们轰笑起来。 小杰的眼睛被洋子用布蒙了起来,他听见她们吃吃的笑声,然后就是她们“咔咔”把凉鞋踢在地上的声音。 “开始了!现在用你的鼻子,从凉鞋堆里把主人的鞋子找出来!要争气哦!”洋子兴冲冲地用脚拍他的头。 小杰爬了过去,用鼻子在地上闻着闻着,找到那堆她们刚脱下来的凉鞋。虽然经过周密的训练,小杰突然有点临场紧张的不安,克制住那种不安,他开始把脸埋进每一只凉鞋中深深地闻。可能是太紧张了,他的心在往下沉,他忽然觉得她们残留在凉鞋里的脚汗味,其实都差不多,那种紧张让他差点冒出汗来。 “笨狗!这么慢啊!”阿雪有点担心输掉一顿饭,笑着催了起来。 小杰爬回洋子的脚下,把鼻子钻进她的脚趾缝深深地再闻一会儿,想加深一下对主人脚汗的记忆。 “临阵擦枪啊!我看不太行呢。”另一个女孩也笑了起来。 洋子仍然有信心。 小杰急中生智,他伸出舌头尝了尝洋子的脚趾头,然后再爬回了凉鞋堆旁。这次,他把脸死死埋进凉鞋中,鼻子和舌头并用,然后一口叼起一只他认定的主人的凉鞋,爬回了洋子的脚下。 “哇!天哪!这怎么可能啊?”他听到她们笑成一团。 “怎么样?一顿饭局跑不了了吧?”洋子得意地说,一边夸奖地抚摸小杰的头发:“晚上赏你一根骨头啃!” “下次让它试试看,能不能叼出我的鞋子来!”他听到阿雪兴奋地说。 小杰不让自己流露出自豪的神色,只是慢慢跟在她们脚跟下,爬到沙发边。 一股深深的成就感,溢满他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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